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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劉建邦 臺北4日電)針對中國海警局續派艦艇出沒在臺灣東部海域,海巡署今天表示,已調派八里艦、花蓮艦併航全程監控,並嚴正駁斥中國提及「假執法、真擴權」等認知作戰。
媒體報導,中國海警局宣稱,中國海警秀山艦編隊在4日接替岱山艦編隊,繼續位於臺灣以東海域巡查。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今天發布新聞資料回應,已運用聯合情監偵手段,嚴密掌握中國海警2305秀山艦、1401崇明艦動態,今天上午9時25分,2艘中國海警船均在花蓮港東方54浬(限制水域外27浬)往外海航行,已預置八里艦及花蓮艦併航監控。
海巡署表示,中華民國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此外,國際法遵循「有陸地,始有海洋」原則,我國在臺灣東部專屬經濟海域擁有主權權利與管轄權,中國對臺灣各海域絕無主權權利,中國意圖透過海上航行等騷擾,無法改變此一不爭的事實。
海巡署表示,將持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強勢驅離騷擾我國海域的中國船舶,堅定捍衛國家主權,確保我國海域安全。(編輯:李亨山)1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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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警續派艦艇出沒臺海東部 海巡2艦併航監控 | 兩岸 | 中央社 CNA
說明事件的人事時地物與核心背景
中國海警局持續派艦艇出沒臺灣東部海域,並宣稱由秀山艦編隊接替岱山艦編隊,繼續在臺灣以東海域巡查。對此,海巡署表示,已透過聯合情監偵手段掌握中國海警2305秀山艦、1401崇明艦動態;今天上午9時25分,兩艘中國海警船位於花蓮港東方54浬、也就是限制水域外27浬處,並往外海航行。海巡署已預置八里艦、花蓮艦併航,全程監控相關動態。
海巡署在回應中強調,中華民國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臺灣東部專屬經濟海域依國際法享有主權權利與管轄權,中國對臺灣各海域並無主權權利。海巡署也駁斥中國所稱「假執法、真擴權」等說法,認為這類表述屬於認知作戰,意在藉海上航行與執法名義製造壓力。從原文脈絡看,此事件延續近期中國船艦在臺海周邊活動增加的趨勢,海巡署則以即時監控、必要時驅離作為因應,凸顯臺灣在東部海域維護主權與海域安全的立場。
海巡署的說法聚焦在即時監控與主權立場。依其公佈資料,中國海警2305秀山艦、1401崇明艦於上午9時25分位在花蓮港東方54浬、限制水域外27浬,並朝外海航行;海巡署則已預置八里艦、花蓮艦併航監控,強調透過聯合情監偵掌握動態。這些資訊顯示,事件並非單純口頭交鋒,而是伴隨海上艦艇接近、我方艦艇應處與持續監控的實際行動。
中國海警局則宣稱,秀山艦編隊於4日接替岱山艦編隊,繼續在臺灣以東海域巡查,並以所謂執法語彙包裝其行動。海巡署對此嚴正駁斥,指中國提及「假執法、真擴權」等說法屬於認知作戰,並重申中華民國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海巡署也援引「有陸地,始有海洋」的國際法原則,主張我國在臺灣東部專屬經濟海域擁有主權權利與管轄權,中國對臺灣各海域並無主權權利。
從背景脈絡看,這起事件發生在近期共艦、共機持續擾臺的情勢中,原文同頁也列出多則相關軍事動態,包括10艘共艦、6架次共機擾臺,以及7艘共艦、26架次共機擾臺等訊息。海巡署的回應因此不只是在處理單一船隊活動,也是在面對中國藉由海警船、艦艇航行與訊息宣傳,逐步製造常態化存在感的壓力。
中國海警艦艇持續出現在臺灣東部海域,並由不同編隊接替巡查,顯示其行動並非單次事件,而是帶有延續性與訊號性的海上操作。對臺灣而言,這類行動的直接影響,是增加海巡與國防相關單位在東部海域的監控與應處壓力。海巡署調派八里艦、花蓮艦併航監控,代表政府必須即時掌握對方船艦動態,避免灰色地帶行動逐步壓縮我方執法與管轄空間。
此事件也牽涉主權敘事與國際法立場的攻防。海巡署特別強調中華民國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並主張臺灣在東部專屬經濟海域擁有主權權利與管轄權,目的在於防止中國以海警巡查包裝其主張,將例行化出沒塑造成「執法」事實。若這類行動持續發生,可能使周邊海域的緊張感升高,也會迫使臺灣更頻繁投入艦艇、情監偵與執法能量,維持現場存在與即時反制能力。
從社會與輿論層面看,海巡署駁斥「假執法、真擴權」等說法,反映此事不只是海上對峙,也包含認知作戰與資訊戰成分。中國透過對外宣稱巡查,可能試圖影響外界對臺海周邊海域權利歸屬的理解;臺灣則必須透過公開說明船艦位置、應處作為與法律立場,穩定國內認知並爭取國際理解。整體而言,事件凸顯臺灣東部海域已成為中國海上施壓的一部分,後續仍需觀察其是否形成常態化模式。
中國海警艦艇持續出現在臺灣東部海域,並由不同編隊接替巡查,顯示其操作並非單次航行事件,而是具有延續性的海上施壓行動。海巡署在回應中明確指出,已透過聯合情監偵掌握中國海警船動態,並派遣八里艦、花蓮艦併航監控,代表臺灣方面採取的是即時掌握、現場伴隨與必要時處置的應對模式。中國方面宣稱巡查,臺灣則將其界定為海上騷擾與認知作戰,雙方對行動性質的說法明顯對立。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位置在花蓮港東方海域,且海巡署特別標示距離限制水域外的相對位置,反映臺灣在處理此類事件時,除強調主權立場,也透過地理與法理資訊說明執法依據。海巡署重申中華民國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並援引「有陸地,始有海洋」原則,凸顯臺灣東部專屬經濟海域的主權權利與管轄權。這類表述不只是對單一海警行動的回應,也是在反制中國試圖以常態化航行、宣稱執法等方式改變外界認知。
從更大脈絡看,中國海警、共艦與共機在臺灣周邊活動頻繁,已成為灰色地帶壓力的一環。臺灣海巡與國軍分別負責不同性質的監控與應處,如何在避免升高衝突的同時維持執法強度,將是後續觀察重點。此次海巡署強調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並強勢驅離,顯示面對中國海警以「巡查」包裝的行動,臺灣仍會以主權、安全與海域秩序為核心,持續建立現場應對與對外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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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警續派艦艇出沒臺海東部 海巡2艦併航監控 | 兩岸 | 中央社 CNA
分析影響、風險與後續觀察方向
中國海警艦艇持續出現在臺灣東部海域,表面上是單次海上動態,實際上更像是一種常態化壓力測試。依海巡署說明,中國海警秀山艦、崇明艦在花蓮港東方海域活動,位置雖在限制水域外,卻已進入臺灣必須嚴密掌握與即時應處的安全範圍。海巡署調派八里艦、花蓮艦併航監控,顯示事件並非單純航行,而是涉及主權宣示、海域秩序與灰色地帶操作的連續性挑戰。中國方面以「巡查」包裝其行動,並反指臺灣「假執法、真擴權」,正是典型的認知作戰語言:先製造存在感,再試圖改寫外界對海域權利與執法正當性的理解。
問題的核心,不只在於中國海警船是否越過某一道界線,而在於它反覆以接替編隊、持續出沒的方式,把非常態行動推向日常化。臺灣東部海域過去相對不像臺海西側那樣頻繁承受直接壓力,如今中國海警把行動延伸至此,等於試探臺灣海巡與國安體系在不同方向的反應節奏,也測試國際社會對臺灣周邊海域變化的敏感度。海巡署強調中華民國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並援引「有陸地,始有海洋」的國際法原則,目的在於把事件拉回法律與主權事實,而非讓中國以單方面敘事主導討論。這也是此事最值得警覺之處:海上艦艇的距離可以量測,但認知戰所追求的,是逐步模糊界線、稀釋警覺,最後讓外界誤以為中國在臺灣周邊海域的執法主張具有某種既成合理性。
中國海警艦艇接續出現在臺灣東部海域,重點不只在單次航行,而在其行動位置與敘事搭配所形成的壓力。依海巡署說法,中國海警船當時位於花蓮港東方、限制水域外並往外海航行,臺方則以八里艦、花蓮艦併航監控,顯示這類行動尚未必然進入直接衝突門檻,卻已具有灰色地帶操作特徵。北京透過海警而非單純軍艦出面,容易把政治與軍事壓力包裝成「執法」或「巡查」,藉此模糊國際社會對行動性質的判斷,也測試臺灣海巡、國軍與情監偵體系的應處節奏。
臺灣東部海域過去相對少被置於兩岸海上對峙的第一線,但其戰略意義不低。中國海警若持續在此活動,除了對臺灣東岸港口與周邊海域製造心理壓力,也可能意在擴大其海上存在的「常態化」範圍。海巡署特別強調臺灣與中國互不隸屬,以及臺灣在東部專屬經濟海域享有主權權利與管轄權,正是要把事件拉回國際法與主權敘事的框架,避免中國以「巡查」名義逐步改寫外界對海域秩序的認知。
從臺方回應看,併航監控與公開駁斥認知作戰,是海上實務應處與輿論防衛並行的做法。若只在海面上跟監,容易讓中國敘事取得話語空間;若只在聲明上反駁,則不足以展示執法能量。因此,海巡署一方面公佈船艦動態與臺方部署,一方面表明必要時強勢驅離,目的在於讓外界看見臺灣並非被動承受,而是持續掌握、監控並維護海域安全。後續觀察重點,將不只是中國海警是否再派艦接替,而是這種「接續巡查」是否被固定化,並與共艦、共機活動形成更密集的複合壓力。
這起事件的主要風險,不在於單一中國海警船艦出現在臺灣東部海域本身,而在於其行動具備延續性、宣示性與認知操作的複合效果。中國海警局以「接替」方式讓不同編隊持續在臺灣以東海域活動,顯示其並非偶發航行,而是試圖把海警力量常態化投射到臺灣東部周邊。相較於臺灣西部與西南空海域長期承受軍事壓力,東部海域過去常被視為臺灣戰略縱深與對外聯繫的重要方向;若中國海警活動逐步固定化,將增加臺灣海巡與國防單位在東部海域的監控壓力,也可能壓縮臺灣對周邊海域情勢的判斷餘裕。
另一層風險在於海警船艦的法律與灰色地帶屬性。海警不同於傳統軍艦,其行動往往包裝成「執法」或「巡查」,但實際上可能服務於主權宣示與海域管控主張。海巡署特別駁斥中國所稱「假執法、真擴權」等說法,反映雙方不只是在海上對峙,也是在爭奪事件敘事與法理位置。若中國持續以海警船艦在限制水域外、臺灣東部專屬經濟海域周邊活動,雖未必立即升高為軍事衝突,卻可能逐步製造「中國可在此執法」的錯誤印象,對國際社會認知與區域秩序形成長期侵蝕。
短期而言,臺灣海巡以八里艦、花蓮艦併航監控,屬於必要且相對剋制的應處方式,有助於掌握動態並避免中國片面塑造現場事實。不過,併航監控本身也存在擦撞、誤判與升高對抗的風險,特別是在雙方都帶有主權與執法宣示意味時,現場指揮、距離控制與通訊紀律都會影響危機是否外溢。整體來看,這類行動最值得警惕的是「低強度、高頻率」的累積效果:單次事件看似可控,但若反覆發生,將提高臺灣海域安全成本,也使中國對臺施壓從軍事層面延伸到法律戰、輿論戰與海上治理秩序的競逐。
面對中國海警艦艇持續出現在臺灣東部海域,臺灣的首要應對仍應是穩定、可驗證且不升高衝突的現場管控。海巡署已調派八里艦、花蓮艦併航監控,並透過聯合情監偵掌握動態,這類做法有助於維持執法存在,也能避免讓中國單方面敘事取得空間。後續應持續公開必要資訊,包括中國海警船活動位置、航向、是否進入我方限制或管轄相關海域,以及我方採取的監控與驅離措施。資訊揭露不必過度細節化,但必須足以讓國內社會與國際觀察者理解:臺灣是在自身周邊海域維持秩序,而非製造緊張。
更重要的是,政府應把海上應處與法律論述連結起來。海巡署在回應中強調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並指出臺灣在東部專屬經濟海域擁有主權權利與管轄權,這不只是政治宣示,也是反制中國「巡查」話術的基礎。中國若以海警名義反覆出沒,目的可能不只是單次航行,而是測試臺灣執法反應、塑造常態化存在,並透過「假執法、真擴權」等說法倒置責任。因此,臺灣需在執法、外交與對內溝通上維持一致口徑,避免讓事件被切割成單純海上摩擦。
後續觀察重點有三:第一,中國海警是否延長停留時間、擴大活動範圍,或與其他海空動態形成搭配;第二,類似行動是否逐步從宣示性航行轉向更接近臺灣周邊水域的壓迫;第三,臺灣海巡與國防體系能否維持即時監控、適度揭露與穩定應處。這類事件不宜被視為孤立個案,而應放在中國近年以灰色地帶手段壓縮臺灣安全空間的脈絡下判讀。臺灣的應對目標不是追求情緒化對抗,而是讓中國每一次試探都無法改變現狀,也無法削弱臺灣對自身海域的治理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