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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臺北15日電)有關中國青年作家蔣方舟論文造假事件,陸媒南方週末表示,蔣方舟的論文涉嫌抄襲臺灣作者的文章,並稱「繁轉簡洗稿」頗有些防不勝防。
中國人民大學13日發布情況通報,指出經調查認定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行為,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蔣方舟本人在微博上表示道歉,表示接受校方對此事的處理。
南方週末報導指出,這次重新定性為學術不端,是因為有「新線索」。
報導表示,這個新線索,與豆瓣部落客「ilad」補充的新證據有關。「ilad」的證據顯示,蔣方舟的論文「瑪麗•雪萊的三種身份」與臺灣作者陳重仁的「『別讓我走』與生命政治的美麗新世界」有不少地方雷同,涉嫌抄襲。陳重仁的文章原刊於臺灣「中外文學」2012年第41卷第2期,而蔣方舟的碩士論文提交於2019年。
報導指出,「海峽兩岸同文同種,學界研究論題多有重合」。由於中國一些學校和機構的學術查重系統並未接入臺灣學術數據庫,這種「繁轉簡洗稿」有些防不勝防。
除了蔣方舟這次的事件,報導舉了2025年2月爆出的「復旦博士後抄襲事件」例子,指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博士後研究員兼武漢輕工大學副教授王燦在2020年到2024年間抄襲臺灣學人的論著,4篇文章的抄襲幾乎到一字不漏。
報導認為,中國學術界應要拿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魄力,紮緊學術倫理的籬笆,比如查重系統接入臺灣數據庫,堵住「繁體轉簡體」抄襲的行為發生。(編輯: 呂佳蓉 /朱建陵)1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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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方舟學術不端案 陸媒:涉抄襲臺灣論文 | 兩岸 | 中央社 CNA
說明事件的人事時地物與核心背景
中國青年作家蔣方舟的碩士論文造假事件,近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正式定性為學術不端。校方於13日發布通報,表示經調查認定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行為,並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蔣方舟隨後在微博道歉,表示接受校方處理。這起事件之所以再度受到關注,關鍵在於陸媒南方週末指出,案件重新定性的背後出現「新線索」,使外界焦點從一般論文造假,轉向疑似跨越兩岸學術資料庫落差的抄襲問題。
報導稱,豆瓣部落客「ilad」補充的新證據顯示,蔣方舟的論文「瑪麗•雪萊的三種身份」,與臺灣作者陳重仁刊於「中外文學」的文章「『別讓我走』與生命政治的美麗新世界」有多處雷同,涉嫌抄襲。陳重仁文章原刊於2012年,蔣方舟碩士論文則提交於2019年。南方週末進一步指出,兩岸同文同種,學術研究主題本就可能重疊,但中國部分學校與機構的查重系統未接入臺灣學術資料庫,使「繁轉簡洗稿」較不易被即時發現。報導也以復旦博士後抄襲事件為例,凸顯類似問題並非孤例,並主張中國學界應強化查重與學術倫理機制,堵住藉繁簡轉換規避審查的漏洞。
中國人民大學的立場已經明確:經調查後認定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並撤銷其碩士學位。蔣方舟本人則在微博道歉,表示接受校方處理。從校方通報到當事人回應,這起事件已不只是外界質疑,而是進入正式處分階段。陸媒南方週末進一步指出,此次重新定性與新的證據線索有關,焦點落在蔣方舟論文與臺灣作者陳重仁文章之間的相似之處。
報導引述豆瓣部落客「ilad」補充的證據,指蔣方舟碩士論文〈瑪麗•雪萊的三種身份〉,與陳重仁刊於臺灣《中外文學》2012年第41卷第2期的〈「別讓我走」與生命政治的美麗新世界〉有多處雷同;蔣方舟論文則提交於2019年。南方週末認為,兩岸學界使用相近語言、研究題目也可能重合,但若中國部分查重系統未接入臺灣學術資料庫,繁體轉簡體後的抄襲便更難被即時辨識。
報導也以先前復旦博士後抄襲事件作為參照,指出同類問題並非單一個案。其核心觀點是,中國學術界若要堵住「繁轉簡洗稿」的漏洞,除了個案懲處,更需要讓查重系統涵蓋臺灣資料庫,並強化學術倫理審查。這反映出爭議不只在個人責任,也牽涉跨地域文獻比對、學術資料互通與制度防弊能力。
蔣方舟遭中國人民大學認定學術不端並撤銷碩士學位,影響不只限於個人聲譽,也使中國學術查覈制度的漏洞再次浮上檯面。原文指出,這次重新定性與豆瓣部落客補充的新證據有關,且涉嫌雷同的來源為臺灣學者陳重仁刊於《中外文學》的文章。由於兩岸同用中文,研究題目也可能重合,若查重系統未能涵蓋臺灣學術資料庫,將使「繁轉簡洗稿」更難被及時辨識,進而削弱學位審查、期刊審稿與學術機構自我把關的可信度。
此案也可能推動中國學界重新檢視跨資料庫比對能力與學術倫理制度。報導另舉復旦博士後抄襲臺灣學人論著的案例,顯示類似問題並非孤立事件,而是牽涉資料來源可近性、查重技術覆蓋範圍與學術文化治理。若相關機構未能補強臺灣文獻納入查覈、提高抄襲辨識能力,未來仍可能出現以文字轉換、語句改寫規避檢測的情形。對臺灣學術界而言,這類事件也提醒學術成果在兩岸流通時,著作權與引用倫理需要更明確的保護與追蹤機制。
這起事件的關鍵,不只在於個別學位被撤銷,而是凸顯兩岸學術資料庫與查重機制之間的落差。原文指出,蔣方舟的碩士論文被指與臺灣作者陳重仁已發表文章有多處雷同,而陸媒也特別提到,中國部分學校與機構的查重系統未接入臺灣學術數據庫,使「繁轉簡洗稿」可能成為規避偵測的手法。這顯示學術不端的防線,不能只依賴單一語系、單一地區或單一資料庫的比對。
從合理脈絡來看,兩岸同使用中文,研究題目與引用材料常有交集,若查覈工具無法涵蓋臺灣期刊與論著,便可能讓跨地區抄襲更晚才被發現。報導另舉復旦博士後抄襲臺灣學人論著的案例,說明這並非孤立現象,而是對學術倫理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後續若要降低類似事件,除了強化查重系統的資料涵蓋,也需要學校、期刊與研究機構在審查、檢舉處理與責任追究上形成更穩定的制度,讓學術成果回到可驗證、可追溯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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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方舟學術不端案 陸媒:涉抄襲臺灣論文 | 兩岸 | 中央社 CNA
分析影響、風險與後續觀察方向
蔣方舟碩士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認定構成學術不端,並遭撤銷學位,表面上是一名知名作家的個案,實際上卻揭開兩岸中文學術環境長期存在的制度縫隙。依據報導,這次重新定性來自新的證據線索:其論文〈瑪麗・雪萊的三種身份〉被指出與臺灣作者陳重仁刊於《中外文學》的文章有多處雷同,且後者發表時間早於蔣方舟提交論文。若相關比對成立,問題就不只是引用不周或格式疏失,而是涉及將既有研究成果改寫、挪用,並藉由繁簡轉換降低被查重系統辨識的可能。
此案值得重視之處,在於它暴露的不是單一作者的道德失守,而是學術治理對中文跨區域文獻流通的準備不足。兩岸使用同一語文系統,研究議題、理論資源與文本材料本就高度重疊;但若中國部分學校或機構的查重資料庫未能有效接入臺灣學術資料,繁體文獻便可能成為制度盲區。南方週末所稱「繁轉簡洗稿」之所以防不勝防,關鍵正在於抄襲者不必創造複雜技術,只要利用資料庫邊界、字形差異與審查慣性,就可能讓既有研究在另一套系統中被重新包裝。
更深層的問題,是學術共同體對「可被查到」與「不可抄襲」之間的界線是否混淆。查重系統只能提供風險提示,不能取代研究倫理;但當制度過度依賴技術比對,而對跨語體、跨地區、跨資料庫的文獻來源缺乏人工審查與專業判讀,學術不端就容易被延後發現。蔣方舟事件與報導中提及的其他案例共同指向同一個警訊:中文學術圈不能把臺灣文獻視為邊緣資料,也不能把繁簡差異當作管理上的灰色地帶。真正的問題診斷,應從個案追責延伸到制度補洞,否則相似事件仍可能以不同作者、不同題目反覆出現。
這起事件的關鍵,不只在於一名知名作家的碩士學位被撤銷,而在於它揭開了兩岸學術資料流通與查覈機制之間的落差。依原文所述,蔣方舟論文被重新定性為學術不端,與豆瓣部落客補充的新證據有關;相關比對指向臺灣作者陳重仁早於2012年發表的文章,而蔣方舟的碩士論文提交於2019年。時間先後清楚,使抄襲疑慮不只是文字相似的爭議,更涉及學術引用、研究倫理與審查責任。南方週末以「繁轉簡洗稿」形容此類手法,凸顯問題並非單一個案,而是可能利用字體、資料庫與制度邊界所形成的灰色地帶。
更值得注意的是,報導把蔣方舟案與先前復旦博士後抄襲臺灣學人論著的事件並列,顯示中國學界內部已開始意識到,若查重系統無法有效涵蓋臺灣學術資料,學術不端就可能藉由兩岸文字轉換與資料庫斷裂而被延後發現。這裡的制度風險在於,學術共同體雖然共享相近語言與研究議題,但查覈工具、資料授權與審查流程卻未必同步;一旦審查只依賴既有資料庫,未被納入的臺灣期刊與論文就可能成為漏洞。從合理推論看,補強查重系統只是第一步,更核心的是建立對跨地域中文文獻的基本尊重與可追溯機制。學術倫理不能只在事件爆發後靠網友補證據追認,學校、期刊與研究機構若未能把引用規範、審查責任與資料庫覆蓋面一起補上,類似事件仍會反覆出現。
此案的第一層風險,在於學術不端不只是個別作者的名譽問題,也會侵蝕學位授予制度與期刊審查的可信度。原文顯示,中國人民大學已認定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並撤銷碩士學位,而新線索指向其論文與臺灣作者陳重仁已於二○一二年發表的文章有多處雷同。若跨地區文獻未能被查重系統有效涵蓋,抄襲者便可能利用繁簡轉換、資料庫落差與審查盲區降低被發現的機率。這種風險一旦被視為可操作的漏洞,受損的不只是一篇論文或一所學校,而是整個學術共同體對引用、原創與審查機制的基本信任。
第二層風險是兩岸學術資料流通不完整所造成的制度性偏差。報導提到,中國部分學校與機構的查重系統未接入臺灣學術數據庫,使「繁轉簡洗稿」具有防範難度。這並不表示所有相似研究都構成抄襲,因為兩岸同文同種、研究議題重合本屬常見;但正因語言相近、術語可互通,若缺乏跨資料庫比對、人工審查與引用規範教育,就更容易把正常的學術承繼與不當挪用混淆。當制度只能辨識部分來源,誠實研究者反而需要承擔更高的舉證成本,被抄襲者也可能因地域與資料庫隔閡而更晚察覺權益受損。
第三層風險則是後續處理若停留在個案懲處,將不足以修補漏洞。原文另舉復旦博士後抄襲臺灣學人論著的案例,顯示類似問題並非完全孤立。撤銷學位或公開道歉能回應個案責任,但真正的防線仍在於查重資料庫擴充、審查流程強化、跨地區文獻檢索能力與學術倫理訓練。若相關機構只在輿論壓力下被動處理,風險會轉化為長期的選擇性查覈:被揭發者受罰,未被系統看見者則可能繼續存在。這將削弱學術規範的可預期性,也讓公共社會更難相信高等教育機構能主動維護研究品質。
蔣方舟案的後續處理,不應只停在撤銷學位與個人道歉。從原文可見,這起事件之所以被重新定性,關鍵在於外部補充的新證據指出,其論文與臺灣作者已發表文章有多處雷同;而陸媒進一步點出,中國部分學校與機構的查重系統未接入臺灣學術資料庫,使「繁轉簡洗稿」成為可能的漏洞。較務實的應對,應是把跨資料庫比對納入制度,而非仰賴個案被網友或媒體發現後才補救。對高校而言,學位論文審查不能只看形式完整,也應要求指導教師、答辯委員與學術倫理單位共同承擔把關責任,尤其在兩岸研究題目、文學評論與人文社科領域高度重疊時,更需要擴大比對範圍。
後續值得觀察的重點有三。第一,中國人民大學是否會公佈更完整的調查依據與處理流程,讓外界理解學術不端認定的標準,而不是隻看見結論。第二,其他高校是否會因蔣方舟案與先前復旦博士後抄襲事件,真正調整查重機制,將臺灣期刊、論文與學術出版品納入可檢索範圍。第三,兩岸學術資料的授權、技術串接與著作權保護能否形成更穩定的合作方式。若制度仍存在斷點,類似事件很可能繼續以個案爆料的形式出現;若能趁此補強,這起事件才不只是名人失格的新聞,而會成為檢驗學術倫理治理能力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