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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李雅雯 臺北2日電)日菲啟動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引發北京強烈不滿,展開海警船「執法巡查」。學者解析,臺灣對於專屬經濟海域也有權主張,建議應該與日、菲交涉,該捍衛權益的動作必須做。
日菲在5月28日峯會後發布聯合聲明,宣佈啟動專屬經濟區(EEZ)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中國外交部表達反對,主張中國在臺灣以東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中國海警局1日宣佈,岱山艦編隊在臺灣以東海域展開執法巡查。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揭仲2日對中央社解析,中國海警船過往也到過臺灣東部海域,北京正在透過這起事件強化巡查強度,目的在於對臺法律戰,主張「兩岸一中」,宣稱對臺擁有主權、管轄權。
他說,北京一直在清除管轄權與其主張的空白地帶,例如海峽中線以東、臺灣離島禁限制水域等。北京藉由這起事件,透過巡查等實際作為,建立其對於相關海域行使管轄治權例證;強調「首次獨立行動」則是宣傳成分居多。
揭仲說,不排除接下來會有更多動作,包括中國海警船更加頻繁地進入臺灣東部水域,升高動作的目的則是為了爭取與日、菲談判機會。臺灣對於專屬經濟海域也有權主張,建議應該與日、菲交涉,該捍衛權益的動作必須做。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蘇紫雲對中央社表示,中國海警船進到臺灣東部海域,北京試圖藉此彰顯其對於臺灣周邊水域擁有治權,進一步透過擁有治權支持其對臺擁有主權的訴求。
蘇紫雲認為,北京的動作有一石二鳥用意。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目前對於中國都是採取較為警戒態度,日菲強化合作、加強關係,這些動作都讓北京更加不滿,所以採取行動否定日菲主張。
蘇紫雲強調,北京近年逐漸蠶食鯨吞,對臺在治權法律戰上推進,例如海警船在金廈水域常態性執法、中國科研船在臺灣東部海域水文調查;不排除北京將把海上公務常態性活動推進臺灣東部水域,戰備警巡可能加入更多海警船。
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天上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考量日菲談判劃界海域與臺灣專屬經濟海域高度重疊,將向日菲表達應在過程中考量此一事實,不應排除或損及臺灣的權利與利益,應與臺灣協商。(編輯:楊昇儒)1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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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菲談判引中海警東進 學者籲臺灣主動交涉捍衛EEZ | 兩岸 | 中央社 CNA
說明事件的人事時地物與核心背景
日菲在5月28日峯會後發布聯合聲明,宣佈啟動專屬經濟區(EEZ)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中國外交部表達反對,主張中國在臺灣以東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中國海警局1日宣佈,岱山艦編隊在臺灣以東海域展開執法巡查。外交部表示,考量日菲談判劃界海域與臺灣專屬經濟海域高度重疊,將向日菲表達應考量此一事實。
日菲啟動EEZ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引發北京強烈不滿。中國海警船過往也曾到過臺灣東部海域,北京正在透過這起事件強化巡查強度。中國一直在清除管轄權與其主張的空白地帶,例如海峽中線以東、臺灣離島禁限制水域等地。
中國外交部堅決反對日菲談判,主張中國在臺灣以東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揭仲認為,北京意在對臺法律戰,主張「兩岸一中」,宣稱對臺擁有主權、管轄權。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蘇紫雲認為,北京的動作有一石二鳥用意,既想彰顯對臺灣周邊水域擁有治權,又想否定日菲主張。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表示,將向日菲表達不應排除或損及臺灣的權利與利益。
北京藉由這起事件,透過巡查等實際作為,建立其對於相關海域行使管轄治權的例證。不排除接下來會有更多動作,包括中國海警船更加頻繁地進入臺灣東部水域,也可能把海上公務常態性活動推進臺灣東部水域。
日菲峯會舉行時間:5月28日。中國海警局宣佈岱山艦編隊展開執法巡查時間:6月1日。新聞發布日期:6月2日。談判劃界海域與臺灣專屬經濟海域高度重疊。
揭仲指出,臺灣對於專屬經濟海域也有權主張,建議應該與日、菲交涉,該捍衛權益的動作必須做。他不排除中國海警船未來更加頻繁地進入臺灣東部水域,升高動作的目的是為了爭取與日、菲談判機會。蘇紫雲強調,北京近年逐漸蠶食鯨吞,對臺在治權法律戰上推進,例如海警船在金廈水域常態性執法、中國科研船在臺灣東部海域水文調查,戰備警巡可能加入更多海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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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菲談判引中海警東進 學者籲臺灣主動交涉捍衛EEZ | 兩岸 | 中央社 CNA
分析影響、風險與後續觀察方向
近日東亞海域再起波瀾。日本與菲律賓於五月二十八日舉行峯會後發布聯合聲明,宣佈正式啟動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此一舉動觸動了北京當局最敏感的神經。中國外交部隨即表達強烈反對,主張中國在臺灣以東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權利;中國海警局更於六月一日宣佈派遣岱山艦編隊在臺灣以東海域展開所謂的「執法巡查」。這一連串發展,不僅暴露了北京對於臺灣周邊海域的擴張野心,更揭示了臺灣在國際海洋秩序中被邊緣化的困境。
從新聞脈絡來看,此次事件的本質遠較表面來得複雜。日菲談判雖然表面上聚焦於兩國之間的海域劃界問題,然而由於談判範圍與臺灣專屬經濟海域高度重疊,臺灣的海洋權益卻在未受諮詢的情況下被捲入大國博弈的棋局之中。中國更是趁機強化其對臺灣東部海域的「管轄」主張,企圖透過海警船的實際部署,建立其對於相關海域行使治權的既有例證,並進一步支撐其「兩岸一中」的法理論述。面對如此錯綜複雜的局勢,臺灣不僅需要清晰認知自身的權益所在,更需積極主動作為,避免在這場沒有煙硝的戰爭中繼續處於被動捱打的地位。
此次事件的深層邏輯,必須從三個相互交織的面向來理解,方能窺見全貌。首先是北京的對臺法律戰略意圖。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揭仲的分析一針見血地指出,北京長期以來一直在清除其所謂管轄權的「空白地帶」,包括海峽中線以東的水域、臺灣離島的禁限制水域等灰色地帶。這次派遣海警船前往臺灣以東海域進行「執法巡查」,絕非偶發事件,而是北京系統性推進對臺法理主張的連續劇本中的一章。中國海警局的岱山艦編隊在此時此地出現,旨在透過實際「執法」行爲的累積,建立一套可以被引用為先例的治權記錄,進而在未來的兩岸談判或國際仲裁中作為主張臺灣海峽以及臺灣以東海域管轄權的法理依據。
其次,北京此舉具有一石二鳥的雙重意涵。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蘇紫雲明確指出,中國海警船進到臺灣東部海域,一方面試圖彰顯其對臺灣周邊水域擁有治權,籍此支撐對其餘的「擁有主權」論述;另一方面則是要透過否定日菲主張來向兩國施壓,迫使他們在與北京的談判中做出讓步。換言之,北京不僅是在對臺灣進行法律戰,同時也是在對日本和菲律賓進行外交施壓。這種將臺海議題與區域事務掛鉤的策略,顯示北京已將臺灣問題完全融入其東亞戰略佈局之中,不再侷限於兩岸雙邊範疇。
第三,臺灣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定位暴露了一個結構性的困境。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表示將向日菲表達不應排除或損及臺灣的權利與利益,這固然是必要的回應,但仍然停留在被動防禦的層次。問題在於,當日菲啓動EEZ談判時,臺灣爲何沒有提前獲知並參與協商?當北京主張其在臺灣以東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時,臺灣的立場和證據爲何沒有在第一時間被提出?這反映出臺灣在國際海洋法秩序中的一個根本性問題:儘管臺灣實際控制並使用了大量的專屬經濟海域,卻在國際法和外交場域中缺乏能被廣泛承認的法理地位。這種「有實無名」的結構性弱點,正是北京能夠一再利用法律戰來侵蝕臺灣權益的根本原因。
從歷史脈絡來審視,北京對臺灣周邊海域的逐步侵蝕並非始於今日。早自金門廈門水域的常態化執法,到中國科研船在臺灣東部海域進行的水文調查,再到如今海警船公然進入臺灣東部水域進行「執法巡查」,這一步步的推進都呈現出系統性、漸進性的特徵。北京的戰略邏輯很清楚:不一定要一次性達成全部目標,而是透過持續的、低強度的「灰色地帶」作戰,逐步改變現狀的敘述和認知,讓每一次的小規模行動成爲下一次更大動作的鋪墊。正如揭仲所指出的,中國海警船過往也曾到過臺灣東部海域,而這次的事件則是透過強化巡查的強度和頻率,將過去的偶發行爲轉變爲常態化的例行作業,其目的在於讓國際社會和臺灣民衆逐漸習慣北京對臺灣海域的「管轄」存在,從而在潛移默化中接受其「兩岸一中」的法理前提。
綜合上述分析,當前局勢存在若干核心問題亟待正視和處理。
第一大問題在於臺灣海洋權益的法理基礎缺乏國際能見度。臺灣雖然實際控制了東海岸外海的大片水域,卻在與其他國家進行海域劃界談判時缺乏被正式承認的談判方地位。這一困境並非今日纔有,但從此次日菲談判事件中可以清楚看出,當其他國家的專屬經濟區與臺灣的重疊時,臺灣的權益往往被忽視或被視爲可以妥協的籌碼。外交部的聲明固然表達了關切,但這種事後追認式的反應能否有效維護權益,仍然有待檢驗。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即便臺灣提出了主張,在沒有正式國際地位的情況下,這些主張能否被日菲雙方接受,仍是一個未知數。
第二大問題在於臺灣整體的對策思維仍停留在被動應付的層面。從中國外交部表達反對到中國海警局宣佈執法的短短几天內,我們看到的回應模式是:先觀察,再由學者專家分析解讀,最後才由外交部發出聲明表示將「表達關切」。這種被動的應對模式在北京持續推進的「切香腸」戰術面前,顯得格外被動。當對手已經將腳步推進到了家門口,臺灣的因應措施卻仍然停留在「表達抗議」的層級,這中間的落差足以讓人憂心。
第三大問題在於臺灣內部對於專屬經濟海域的整體戰略構想尚不明晰。雖然學者專家如揭仲和蘇紫雲都提出了應該與日菲交涉、主動主張權益的建議,但這些建議是否已經成爲政府的既定政策?臺灣是否有完整的東海海洋權益白皮書或戰略規劃?在面對北京、日、菲多方博弈的複雜局勢時,臺灣是否有統一的指揮體系和協調機制?這些問題從目前的新聞報導中看不出來,反映出臺灣在海洋議題上可能存在的內部整合不足。
第四大問題在於對北京法律戰的本質認識仍有不足。蘇紫雲雖然提到了北京試圖透過擁有治權來支持其對臺擁有主權的訴求,但整體輿論和政策圈對於這一法律戰的長期性和系統性,似乎還沒有足夠的危機意識。北京的目標並不是要佔領臺灣,而是要透過持續的法律戰和管轄權的實際行使,逐漸改變臺海現狀的敘事結構,讓國際社會在潛移默化中接受「北京對臺灣擁有 管轄權」這一前提。這種「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策略,纔是真正需要高度警惕之處。
展望未來,此一事件的後續演變蘊含著多重風險,值得決策者密切關注並預作準備。
最立即的風險是北京海警船在臺灣東部水域出現的頻率將持續升高。根據揭仲的分析,北京「不排除接下來會有更多動作,包括中國海警船更加頻繁地進入臺灣東部水域」。這種頻繁度的提升不只是數量上的增加,同時也意味著:每一次的成功「突破」都會成為下次更大膽行動的正當化基礎。當海警船的巡邏從一個月一次變成一週一次、再到幾乎常態化存在的時候,臺灣是否能夠持續提出有效的反制措施?還是會逐漸疲乏並被迫接受現狀?
第二項風險在於臺灣專屬經濟海域的主權完整性可能受到侵蝕。當談判各方在會議桌上討論海域劃界的時候,如果臺灣不是正式的與談者,那麼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在沒有臺灣參與的情況下被決定。一旦日菲最終談判達成了某種共享或重疊的安排,而北京又持續在該區域維持其「執法巡查」的存在,那麼臺灣在該區域的權益將面臨三重壓力:北京的管轄權主張、日菲的劃界協議、以及自身缺乏正式地位的尷尬處境。這種「三人行」的局面,對臺灣的海洋權益而言是最不利的組合。
第三項風險涉及臺海軍事平衡的可能變化。蘇紫雲提及「戰備警巡可能加入更多海警船」,這意味着未來在中國海警船之外,可能會有更多的公務船隻甚至海軍艦艇以「執法」爲名出現在臺灣東部水域。儘管這些船只可以僞裝成非軍事性質的海上警察單位,但其實際戰力不容低估。在兩岸軍事緊張情勢已經升高的此刻,任何誤判或意外擦槍走火的風險都會因此增加。
第四項風險與臺灣的國際地位和話語權有關。當北京持續在國際舞臺上主張其對臺灣以東海域的管轄權,而臺灣無法有效反駁或提出替代主張時,國際社會可能會逐漸接受北京版本的敘事。這種接受的累積效應將使得臺灣在未來的任何談判或國際仲裁中處於更爲不利的地位——因爲「現狀」已經被改變,而「歷史」已經被重新敘述。
第五項風險是國內輿論和政治的連鎖反應。當民衆看到中國海警船頻繁出現在臺灣東部水域,而政府除了「表達關切」外似乎束手無策時,社會內部可能出現兩種極端的反應:一是強烈的民族主義情緒,要求政府採取更激進的反制措施;二是因爲持續的緊張而產生疲勞感,產生「那就這樣吧」的消極接受。兩種反應都不利於臺灣的長遠利益。
面對上述的分析與風險評估,本文提出下列具體建議供決策者參考:
首要之務,臺灣應立即建立專屬經濟海域的完整法理論述與數據資料庫。這個資料庫應該包含:臺灣依法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範圍依據、歷史上的使用紀錄、與其他國家專屬經濟海域重疊的情形、以及相關的海洋法法理依據。這份論述不僅是對外談判時的必要基礎,更是對內凝聚共識、對外發聲時的依據。唯有先把自己的理論基礎鞏固好,才能在與日菲或其他國家交涉時提出具體的主張,而不是每次都只能「表達關切」。
其次,臺灣應該主動出擊,而非等到別人已經動手後纔回應。具體而言,外交部應該在最短時間內正式向日本和菲律賓提出書面通知,表明臺灣作為相關海域的利害關係方,有權參與談判並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應該考慮援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相關條款,主張相關海域與中華民國(臺灣)的專屬經濟海域存在重疊,依據該公約第七十四條和第八十三條的有關規定,要求日菲在達成任何協議前必須與臺灣諮詢。這不只是一種外交姿態,更是依據國際法所享有的正當權利。
第三,臺灣應該建立一個跨部會的海域因應指揮架構。這個架構應該整合外交、國防、海巡、與海洋事務相關的所有部會,設立一個常設的「海域安全協調中心」,負責:北京海警船動態的即時監控、海域主權主張的持續更新、國內與國際的資訊統一口徑、以及各種突發狀況的快速反應。這種統合性的指揮架構是應對當前複雜局勢的組織基礎。
第四,面對北京的法律戰,臺灣需要有專門的法和外交人才來進行長期的抗辯準備。這包括:蒐集和整理北京過去在臺海水域進行「執法」的各種紀錄,作爲末來可能的國際仲裁或者司法程序中的證據;培養熟悉海洋法和國際關係的專業人員,使其能夠在各種國際場合發言維護臺灣權益;研擬各種可能的法律選項,包括向國際法院或國際海洋法法庭提起訴訟的可能性評估。雖然這些做法看似遙遠,但未雨綢繆是必要的。
第五,臺灣應該考慮在適當的時機公佈自己的專屬經濟區主張,並透過各種國際場合讓國際社會知道臺灣的存在和權益。這個做法不僅可以阻止北京繼續單方面改變現狀的企圖,也讓其他國家在進行類似談判時必須考慮到臺灣的因素,而不是把臺灣當作一個可以忽略的變量。
第六,在與美國、日本、其他理念相近國家交往時,臺灣應該主動提出海洋議題的合作。可以考慮的方式包括:共享海域情報、建立聯合海上行動的模式、在國際場合相互支援對方的立場。只有把這個議題從單純的「兩岸問題」提升到「區域安全合作」的層次,才能獲得更多國際資源的支持,而這也是對抗北京壓力的有效途徑。
第七,針對國內社會的溝通同樣重要。政府應該定期向民衆說明臺灣在各個海域的權益狀況、北京的海警船動態、以及政府採取的措施。不應該讓這個議題成爲政治操作的手段,而應該讓它成爲一個全民共同關注的公共議題,這樣政策才能獲得足夠的社會支持來進行長期的抗戰。
此事件的後續發展有若干觀察重點值得持續追蹤:
第一個觀察面向是中國海警船在臺灣東部水域的活動頻率是否正如專家所言會持續升高。未來幾個月內,岱山艦或其他中國海警船隻是偶爾出現,還是會建立起一套常態化的巡邏機制?這個趨勢將成爲判斷北京意圖的重要指標。如果頻率明顯增加,那就代表北京已經在事實上將臺灣東部水域納入了其管轄範圍。
第二個要觀察的是日菲 EEZ 談判的實際進展及其結果。日本和菲律賓的談判將如何進行?他們是否會接受臺灣作爲「利害關係方」參與諮詢?還是會堅持排他性的雙邊談判程序?最終達成的協議會不會影響臺灣的權益?這些問題的答案將直接影響臺灣後續對應措施的制定。
第三個要觀察的是美國和其他相關國家對北京舉動的反應 Washington 在臺海議題上一直表明關注的態度,但實際的實質支持有多少?對於中國海警船頻繁出現在臺灣東部水域,美國是否會強化其在西太平洋的海上存在?日本在面對北京的壓力時,是否會考慮強化與臺灣的海巡合作?這些區域夥伴的動向也是重要的觀察指標。
第四個要觀察的是臺灣政府在面對這件事上有沒有具體的後續動作,而不是隻停留在口頭的聲明。外交部的說法有沒有轉化爲實際的談判要求?對於日本的詢問有沒有得到正式的答覆?對於專屬於經濟海域的主張,政府有沒有更明確的政策宣示?這些都是驗證政府是否有決心和能力保護臺灣權益的關鍵指標。
第五點要觀察的是北京後續的對外論調和宣傳會怎麼樣。不管是通過正式的外交聲明,還是通過官方的媒體或者其他渠道,北京會怎麼解釋他們在臺灣以東海域的執法巡查行動?是否會提出新的法理論述?是否會嘗試把這次的行動和過去的所謂「臺海兩岸一家」的概念聯繫起來?這些都是判斷北京長期戰略意圖的重要線索。
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是看國際媒體和學術界對這件事的關注程度。世界上其他的國家會怎麼報道和分析這件事?會不會把這件事看成是「中國對臺灣新一輪的壓迫」的一部分?還是把它簡化成單純的大國之間的競爭?不同的敘事方式代表了不同的立場,這對臺灣爭取國際輿論的支持非常重要。
總的來說,這次事件不是一個單獨的情況,而是中國大陸對臺灣長期戰略的一個關鍵部分。通過海上警察的所謂「執法巡查」這個方法,大陸希望積累更多的事實,奠定法理的基礎,改變區域內的權力平衡,一步步達成他們對臺灣問題的最終目標。面對這樣系統性的威脅和挑戰,需要有相對的長期計劃和堅定的意志,纔能夠有效維護臺灣沿海地區的安全和相關的權益,這是臺灣絕對不能迴避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