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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劉建邦 臺北12日電)海巡署今天表示,侵犯臺灣漁權的是中國漁船,呼籲中國應約制陸船勿越界捕魚;海巡署強調,真正在海上護漁的是臺灣海巡。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發布新聞資料表示,有報導提及「中國公務船在臺灣東部海域航行,政府無法有效保護漁民權益」,完全顛倒是非且與事實不符,嚴正駁斥。
海巡署表示,中國交通運輸部所謂「東部海域專項行動」是中國公務船對航經商貨輪進行通聯騷擾,臺灣漁船沒有受到任何干擾,中國卻營造管轄權假象,事後宣傳為護漁行動,完全是假執法、真擴權政治操作。
海巡署表示,侵犯臺灣漁權正是中國長期縱容、屢屢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真正在海上護漁的是臺灣海巡,中國相關單位應切實約束所屬漁船,不要侵犯臺灣漁權。
海巡署統計,去年共驅離中國越界漁船907艘次、扣留15艘;今年至今,已強勢驅離362艘次、扣留8艘,具體執法數據充分證明,臺灣海域只有海巡可執法、只有海巡可保護臺灣漁民。
海巡署表示,臺灣海域主權與漁權不容挑釁,將持續部署艦船艇,強化各項護漁勤務,確保漁民作業權益及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編輯:陳仁華)1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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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真正在海上護漁的是臺灣海巡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說明事件的人事時地物與核心背景
海巡署針對有關「中國公務船在臺灣東部海域航行、政府無法有效保護漁民權益」的說法發布新聞資料,明確表示相關報導顛倒是非、與事實不符。海巡署指出,中國交通運輸部所稱的「東部海域專項行動」,實際上是中國公務船對航經商貨輪進行通聯騷擾,臺灣漁船並未因此受到幹擾;中國方面卻藉此營造其對相關海域具有管轄權的假象,並在事後宣傳為護漁行動。海巡署形容這是「假執法、真擴權」的政治操作。
海巡署強調,真正侵犯臺灣漁權的,是中國長期縱容並屢次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真正於海上執行護漁任務、維護臺灣漁民作業權益的,則是臺灣海巡。依海巡署統計,去年共驅離中國越界漁船907艘次、扣留15艘;今年至今也已驅離362艘次、扣留8艘。海巡署認為,這些執法數據足以說明,臺灣海域內能實際執法並保護臺灣漁民的是海巡單位,而非中國公務船。
在此背景下,海巡署呼籲中國應切實約束所屬漁船,不要越界捕魚、侵犯臺灣漁權。海巡署也重申,臺灣海域主權與漁權不容挑釁,未來將持續部署艦船艇並強化護漁勤務,以確保漁民作業權益,同時維護海洋資源的永續發展。
海巡署的主要立場是,相關報導指稱「中國公務船在臺灣東部海域航行、政府無法有效保護漁民權益」,與事實不符,並強調真正侵犯臺灣漁權的是長期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海巡署指出,中國交通運輸部所稱「東部海域專項行動」,實際上是中國公務船對航經商貨輪進行通聯騷擾,臺灣漁船並未受到幹擾;中國方面卻將此包裝成護漁行動,意在營造其對相關海域具有管轄權的假象。
從執法數據來看,海巡署表示,去年共驅離中國越界漁船907艘次、扣留15艘;今年截至目前,已驅離362艘次、扣留8艘。海巡署以此說明,臺灣海域的漁權維護與海上執法,主要由臺灣海巡實際執行,並非中國公務船所宣稱的「護漁」。海巡署也呼籲中國應約束所屬漁船,不要越界捕魚,避免持續侵害臺灣漁民作業權益與海洋資源。未來海巡署將持續部署艦船艇、強化護漁勤務,維護臺灣海域主權與漁民權益。
這起事件的核心影響,在於臺灣周邊海域的執法權與漁權敘事再次成為兩岸角力焦點。海巡署明確反駁中國公務船「護漁」說法,強調中國船舶對商貨輪通聯騷擾、事後宣傳為執法行動,反映北京可能藉由常態化航行與對外宣稱,塑造其對相關海域具管轄權的印象。若此類行動持續,將增加臺灣海域治理的壓力,也可能使第一線漁民在作業時面臨更多不確定感。
對臺灣而言,海巡署公佈驅離與扣留中國越界漁船的數據,目的不只是回應輿論質疑,也是在強化「實際執法者是臺灣海巡」的政策訊號。這有助於穩定漁民對政府護漁能力的信心,並凸顯臺灣在維護海洋資源、漁業秩序與海域主權上的持續作為。不過,隨著中國公務船與漁船活動頻率受到關注,海巡勤務勢必需要長期投入艦船艇部署與巡護能量,對人力、裝備與應變機制都是考驗。
從區域層面看,類似爭議若被包裝成「護漁」或「專項行動」,容易模糊民用航行、漁業作業與公權力執法之間的界線,增加誤判風險。臺灣後續除了持續執法,也需透過公開資訊說明現場狀況,避免錯誤敘事影響國內外認知。整體而言,此事顯示護漁已不只是單純的漁業管理問題,更牽涉海域秩序、主權主張與資訊戰場上的話語權。
這起爭議的核心,不只是單一海域執法說法的攻防,而是誰能在臺灣周邊海域建立「有效管轄」敘事。海巡署特別強調,中國公務船所稱行動並未實際保護臺灣漁船,反而是對航經商貨輪進行通聯騷擾,並在事後包裝成護漁行動。這顯示相關行動可能不只著眼於現場執法效果,更在於透過公開宣傳製造管轄權存在感,進一步模糊外界對海域權責的認知。
從海巡署公佈的驅離與扣留數據來看,臺灣面對的主要壓力仍是中國漁船越界作業所造成的漁權與海洋資源問題。海巡署將去年與今年至今的執法成果並列,目的在於凸顯臺灣海巡長期、持續且具體執行護漁勤務,而非僅停留在政治表述。對漁民而言,真正重要的是作業安全、漁場秩序與資源永續能否被維持;若越界捕魚情形無法有效約束,第一線漁民承受的風險與損失就會增加。
後續觀察重點,在於海巡署能否持續以穩定部署與透明執法資料,回應外界對護漁能力的疑慮,同時避免海上互動升高風險。中國若持續以公務船行動搭配宣傳話術,臺灣方面除了現場執法,也需要透過清楚訊息說明實際狀況,避免「護漁」名義被轉化為擴張管轄主張的工具。這類事件也提醒,海上執法不只是巡防問題,更牽涉主權、漁權與區域秩序的長期競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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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真正在海上護漁的是臺灣海巡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分析影響、風險與後續觀察方向
這則新聞的核心,不只是海巡署對特定報導提出駁斥,而是臺灣周邊海域執法權、漁權保護與中國灰色地帶操作之間的敘事攻防。海巡署在聲明中明確指出,中國公務船所謂「東部海域專項行動」,並非實質保護臺灣漁民,而是對航經商貨輪進行通聯騷擾,並藉由事後宣傳塑造其在相關海域具有管轄權的假象。這種說法凸顯一個關鍵問題:海上執法不只發生在船艦接觸的現場,也發生在輿論與法律敘事之中。誰能被看見為「執法者」、誰被描繪成「護漁者」,會直接影響外界對海域主權與管轄現實的理解。
從海巡署公佈的資料來看,其論述重點在於區分「真正的護漁」與「政治操作式的護漁宣傳」。海巡署強調,侵犯臺灣漁權的是長期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而臺灣海巡透過驅離與扣留等具體執法行動,纔是維護漁民權益的實際執行者。這樣的表述有其現實背景:漁權爭議往往不只是個別漁船是否越界的單一事件,而是牽涉資源競爭、海域秩序、執法能量與主權主張的複合問題。若中國公務船以「護漁」之名進入臺灣東部海域周邊活動,並將此包裝為例行管理,就可能逐步模糊臺灣海域執法權的邊界,形成對現狀的壓力。
因此,本案值得關注的不是單純的口水戰,而是政府如何用可驗證的執法紀錄回應認知操作。海巡署列舉去年與今年至今驅離、扣留中國越界漁船的數據,意在證明臺灣並非無力保護漁民,而是持續在海上執行勤務。問題在於,面對中國以公務船活動、媒體敘事與「護漁」名義交錯運作,臺灣的回應若只停留在事後澄清,恐怕仍難完全抵銷外部宣傳效果。未來更重要的是,持續把執法事實、海域資訊與漁民權益保護清楚連結,讓國內外社會理解:海上秩序的維護,不能由片面宣傳定義,而必須回到實際行動與合法管轄。
這則新聞的核心,不只是海巡署對單一報導的反駁,而是臺灣周邊海域執法權與敘事權的競逐。海巡署特別強調,中國公務船所謂「東部海域專項行動」並未實際保護臺灣漁民,反而是透過對航經商貨輪通聯,營造其具備管轄權的假象。這種操作若被包裝成「護漁」,容易模糊真正的問題來源:臺灣漁權遭侵害,主要來自中國漁船長期越界捕撈,而非臺灣政府未執法。海巡署公佈去年與今年迄今驅離、扣留中國越界漁船的數據,目的正是用具體執法紀錄反證「無法保護漁民」的說法。
從治理角度看,海上護漁不只是派船出現,更包含執法正當性、資源保護與風險控管。若中國公務船以「護漁」名義在臺灣周邊海域活動,卻未約束越界捕魚行為,反而凸顯其政治宣示大於漁業管理的性質。對臺灣而言,持續部署艦船艇、驅離及扣留違規船隻,是維持海域秩序的必要作為;但同時也需要避免事件被升高為不必要的衝突。這也是海巡署聲明中特別區分「中國漁船侵權」與「中國公務船假執法」的原因:前者是實際資源與漁權問題,後者則牽涉主權敘事與灰色地帶操作。新聞呈現出的關鍵訊息是,臺灣海域的執法權不能被外部宣傳稀釋,漁民權益也不能成為政治操作的包裝。
從海巡署說法來看,這起事件的主要風險不只在單一海域執法爭議,而在於中國公務船以「專項行動」包裝海上存在,藉由通聯、航行與事後宣傳,逐步製造其具備管轄權的印象。若此類操作被反覆進行,外界對臺灣周邊海域執法現況的認知可能被混淆,進而削弱臺灣海巡實際護漁與維持秩序的正當性。尤其原文提到中國公務船並未真正保護臺灣漁船,卻將行動宣傳為護漁,這代表風險已從海上執法延伸到敘事戰與認知戰層面。
第二項風險在於越界捕魚與公務船活動可能形成相互支撐的壓力結構。海巡署公佈去年與今年驅離、扣留中國越界漁船的數據,顯示越界捕魚並非偶發事件,而是持續性執法負擔。若中國漁船越界頻率維持高檔,臺灣海巡必須長期投入艦船艇與人力,增加勤務壓力,也提高第一線擦撞、追逐或誤判的機率。即使雙方未必有意升高衝突,海上環境本就受天候、通訊與航行距離影響,任何一次執法互動都可能因判斷差異而放大成政治事件。
第三項風險則是國內輿論被錯置焦點。原文中海巡署嚴正駁斥「政府無法有效保護漁民權益」的說法,顯示此議題容易被簡化為政府能力不足,卻忽略侵害漁權來源是越界捕魚與中國公務船製造管轄假象。若公共討論未能區分「誰在越界」與「誰在執法」,不僅會削弱社會對海巡勤務的理解,也可能讓中國宣傳取得擴散空間。對臺灣而言,後續風險管理重點應在持續公佈可驗證執法資訊、穩定護漁部署,並避免讓海上執法被單方面敘事牽著走。
面對中國公務船以「專項行動」名義在臺灣東部海域製造執法敘事,政府首要工作不只是即時駁斥,更要持續把事實講清楚、講完整。海巡署此次以驅離與扣留中國越界漁船的統計,凸顯真正影響臺灣漁權的是長期越界捕撈行為,而非中國所宣稱的「護漁」。後續應持續公開必要且可驗證的執法資訊,包括越界態樣、執法區域概況與護漁勤務成果,讓社會能區分正常海上執法、政治宣傳與灰色地帶操作之間的差異,避免輿論被單方面訊息牽動。
其次,海巡勤務應維持穩定部署,並與漁民建立更即時的通報與風險提醒機制。新聞中提到臺灣漁船未受中國公務船幹擾,但中國藉航經船舶通聯營造管轄權假象,仍可能增加漁民心理壓力與海上不確定性。因此,除了強化艦船艇巡護,也應讓第一線漁民清楚知道遇到中國公務船、越界漁船或異常通聯時的通報流程,降低誤判與恐慌。同時,執法必須保持克制、專業與可受檢驗,避免落入對方製造衝突升高的劇本。
後續觀察重點在於,中國是否會把此類「假執法、真擴權」的操作常態化,並擴大到更多海域或搭配輿論戰進行。若相關行動頻率升高,臺灣除持續護漁外,也需要在國內外說明自身執法依據與實際作為,爭取更多理解與支持。對民眾而言,判斷此類事件不宜只看單一口號,而應回到誰實際保護漁民、誰長期越界捕魚、誰在海上製造管轄權假象等關鍵事實。海域主權與漁權爭議不會因一次聲明結束,真正需要的是長期、透明且穩健的執法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