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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臺北5日電)根據中共解放軍通報,荷蘭皇家海軍魯伊特號護衛艦上週三在南海放飛艦載直升機,進入主權爭議的西沙羣島空域後,又穿越臺灣海峽。荷方此前表示,該艦在印太地區執行航行自由的任務。
共軍東部戰區微信公眾號5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東部戰區發言人徐承華表示,5月27日以來,荷蘭德魯伊特號護衛艦(HNLMS De Ruyter,舷號F804)艦載直升機「非法侵闖西沙領空」,接續過航臺灣海峽。
徐承華宣稱,東部戰區組織海空兵力對荷艦過航行動全程跟監警戒,有效應對處置。他未說明德魯伊特號穿越臺海的時間。
在此之前,共軍南部戰區5月27日通報,德魯伊特號護衛艦當天「非法侵闖中國西沙羣島」,多次升空艦載直升機「侵入我國領空」。
翟士臣宣稱,南部戰區組織海空兵力,依法依規採取語音警告、警示性電子幹擾等必要措施予以外逼驅離。
根據荷蘭皇家海軍臉書專頁發布,德魯伊特號5月22日抵達菲律賓進行為期3天的訪問。
荷蘭駐菲律賓大使館5月23日發文表示,這次訪問是代號「太平洋射手」(Pacific Archer)的部署行動一部分,該行動是一項重點關注印太地區的計劃性任務。這項任務標誌著荷蘭對海上安全、航行自由以及深化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地區夥伴關係的持續承諾。(編輯: 楊昇儒 /陳正健)1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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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軍:荷蘭軍艦上週駛入西沙後 穿越臺灣海峽 | 政治 | 中央社 CNA
說明事件的人事時地物與核心背景
根據中央社報導,中共解放軍東部戰區於六月五日晚間發布通報,指稱荷蘭皇家海軍德魯伊特號護衛艦(HNLMS De Ruyter,舷號 F804)自五月二十七日以來,先是在南海西沙羣島相關空域出現艦載直升機活動,隨後又穿越臺灣海峽。東部戰區發言人徐承華表示,該艦艦載直升機「非法侵闖西沙領空」,接續過航臺灣海峽;中方宣稱已組織海空兵力對荷艦過航行動進行全程跟監警戒,並稱相關處置「有效」。
這起事件的核心,在於一艘荷蘭皇家海軍護衛艦於印太地區執行任務期間,先後涉及南海西沙羣島與臺灣海峽兩個高度敏感海空域。依照報導內容,荷方先前說明,德魯伊特號正在印太地區執行航行自由相關任務;荷蘭駐菲律賓大使館也曾表示,該艦訪問菲律賓是「太平洋射手」(Pacific Archer)部署行動的一部分,任務重點關注印太地區,並展現荷蘭對海上安全、航行自由及深化區域夥伴關係的承諾。
事件時間線可概括為:德魯伊特號於五月二十二日抵達菲律賓,進行為期三天的訪問;五月二十七日,中共南部戰區通報稱該艦在西沙羣島相關區域活動,並多次升空艦載直升機;其後,中共東部戰區於六月五日再指稱該艦接續過航臺灣海峽。原文並未揭露德魯伊特號確切穿越臺灣海峽的日期,也未提供荷方就中共東部戰區最新說法的回應。
西沙羣島位於南海,是長期存在主權爭議的海域之一。原文指出,中方主張荷蘭軍艦艦載直升機進入「主權爭議的西沙羣島空域」,並以「非法侵闖」描述其行動。由於西沙羣島涉及南海主權與管轄權爭議,任何外國軍艦或軍機在周邊海空域活動,往往會引發中方強烈反應,也容易被放大為區域安全與海洋秩序議題。
臺灣海峽則是另一個戰略敏感區域。中共東部戰區此次特別指出,德魯伊特號在西沙相關活動後「接續過航臺灣海峽」,並稱已進行全程跟監警戒。近年來,多國軍艦穿越臺灣海峽,常被相關國家視為依據國際法進行的航行行動,也常被中方以軍事通報形式表達反對或警告。雖然本篇原文未進一步說明荷方對臺海航行的法律定位,但荷方先前已把此次部署與航行自由、海上安全相連結。
德魯伊特號此行與荷蘭「太平洋射手」部署行動有關。根據荷蘭皇家海軍臉書專頁,該艦五月二十二日抵達菲律賓,展開三天訪問;荷蘭駐菲律賓大使館五月二十三日也說明,這項部署是針對印太地區的計劃性任務。由此可見,德魯伊特號並非單一、臨時性出現在南海,而是荷蘭於印太區域展開更廣泛海軍存在與外交互動的一環。
中共解放軍南部戰區與東部戰區分別就同一艘荷蘭軍艦的不同航段發出通報。南部戰區五月二十七日聲稱,德魯伊特號護衛艦當天「非法侵闖中國西沙羣島」,並指其多次升空艦載直升機「侵入我國領空」。南部戰區發言人翟士臣宣稱,戰區組織海空兵力,採取語音警告、警示性電子幹擾等必要措施,對其外逼驅離。這反映中方將西沙周邊軍事活動視為主權與安全議題,並以執法與軍事警戒語言加以表述。
東部戰區六月五日的通報,則把焦點延伸至臺灣海峽。發言人徐承華稱,德魯伊特號在西沙空域事件後,接續過航臺灣海峽;東部戰區組織海空兵力全程跟監警戒。相較於南部戰區的通報重點在「外逼驅離」與「電子幹擾」,東部戰區的表述聚焦於過航臺海期間的監控、警戒與應對。兩個戰區先後發聲,呈現中方對外國軍艦在南海與臺海活動的連續性監控敘事。
荷方觀點則透過先前公開資訊呈現。荷蘭駐菲律賓大使館明確表示,德魯伊特號訪問菲律賓是「太平洋射手」部署的一部分,任務重點關注印太地區,象徵荷蘭對海上安全、航行自由及深化區域夥伴關係的承諾。雖然報導未引述荷方針對中共最新指控的直接回應,但從荷方既有說法來看,該艦部署被定位為印太海上安全與航行自由任務,而非單純針對單一國家或單一事件。
首先,這起事件凸顯歐洲國家在印太安全議題中的能見度持續提高。荷蘭並非印太地區沿岸國,但其海軍艦艇進入菲律賓、南海及臺海相關航道,顯示歐洲國家對印太航道安全與海洋秩序的關切正逐步具體化。對荷蘭而言,透過軍艦訪問與航行任務,可以展現其在全球海上治理、航行自由與盟友夥伴合作方面的立場。
其次,中共軍方的反應顯示其對南海與臺海外國軍事存在保持高度敏感。中方將德魯伊特號艦載直升機在西沙周邊活動稱為「非法侵闖」,並提及語音警告、警示性電子幹擾等措施;在臺海部分則強調全程跟監警戒。這類通報不僅是對外國軍艦活動的即時回應,也具有對內外宣示主權主張、軍事控制能力及區域監視能力的意義。
第三,事件可能增加區域海空互動的不確定性。當外國軍艦在爭議海域附近執行任務,而中方採取跟監、警告、幹擾或驅離等行動時,雙方互動的安全邊界與危機管理能力將受到考驗。原文未說明雙方是否發生危險接近或實質衝突,但「艦載直升機」、「電子幹擾」、「全程跟監」等關鍵詞,皆顯示事件涉及海空力量近距離互動,具有一定軍事敏感性。
對臺灣而言,外國軍艦穿越臺灣海峽本身即是高度受關注事件。臺海作為國際航運與區域安全焦點,任何非區域國家軍艦過航,均可能被解讀為對臺海現狀、航行自由與區域秩序的表態。雖然原文未呈現臺灣官方回應,但中共東部戰區特別將荷艦過航臺海納入通報,說明此類航行在北京軍事敘事中的重要性。
本案涉及的主要艦艇為荷蘭皇家海軍德魯伊特號護衛艦,英文艦名為 HNLMS De Ruyter,舷號 F804。依據報導,該艦為荷蘭皇家海軍派赴印太地區執行任務的軍艦,並具備艦載直升機操作能力。中共南部戰區指稱,德魯伊特號於五月二十七日在西沙羣島周邊多次升空艦載直升機;東部戰區則稱,該艦其後過航臺灣海峽。
時間方面,荷蘭皇家海軍臉書專頁顯示,德魯伊特號五月二十二日抵達菲律賓,進行為期三天的訪問。荷蘭駐菲律賓大使館五月二十三日發文說明,該訪問屬於「太平洋射手」部署行動的一部分。五月二十七日,中共南部戰區發布通報,指稱該艦在西沙羣島相關空域活動;六月五日,中共東部戰區進一步發布通報,指稱該艦接續穿越臺灣海峽。不過,東部戰區並未說明穿越臺海的具體日期。
地理與任務面向上,本事件涵蓋菲律賓、南海西沙羣島及臺灣海峽三個關鍵節點。菲律賓是荷艦印太部署的訪問地之一;西沙羣島是南海主權爭議區域;臺灣海峽則是連結東海與南海的重要航道。任務名稱「太平洋射手」則顯示荷方將此行定位為印太部署的一部分,而荷蘭駐菲律賓大使館所提及的關鍵目標包括海上安全、航行自由,以及深化與區域夥伴關係。
從事件結構觀察,荷蘭軍艦此行具有軍事、外交與法律敘事三重意涵。軍事上,德魯伊特號進入印太,並在南海與臺海周邊出現,象徵荷蘭海軍具備遠距部署與參與區域安全活動的能力。外交上,該艦訪問菲律賓三天,反映荷蘭正透過港口訪問、雙邊交流與區域任務,增進與印太夥伴的互動。法律敘事上,荷方強調航行自由,中方則強調主權與領空,雙方對同一行動的定義明顯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南部戰區與東部戰區分別在不同時間發布通報,也反映其軍事管轄與宣傳節奏。南部戰區主要負責南海相關方向,因此於五月二十七日就西沙事件發聲;東部戰區則與臺海方向相關,因此六月五日就荷艦過航臺灣海峽發布消息。這種分段式通報,使單一外國軍艦任務被拆解為南海與臺海兩個安全事件,也使外界更清楚看到中方如何將不同海域納入整體安全敘事。
同時,原文保留若干尚未明朗之處,包括德魯伊特號穿越臺灣海峽的確切日期、航行路線、荷方是否針對中方指控作出最新回應,以及中方所稱「警示性電子幹擾」的具體內容與程度。這些未公開資訊,使外界難以完整判斷海空互動的實際風險。不過,從既有資料可以確認,荷方將此次部署視為印太任務的一環,中方則將其視為涉及西沙與臺海的敏感軍事行動。
整體而言,這起事件不只是單一荷蘭軍艦通過特定海域的新聞,而是印太海洋秩序競逐的縮影。當歐洲國家以航行自由與海上安全為名增加印太存在,中方則以主權、安全與軍事跟監加以回應,雙方在南海與臺海的互動將持續受到國際關注。未來類似事件是否增加,將取決於歐洲國家印太部署的頻率、中方軍事反應模式,以及區域各方對航行自由與主權爭議的不同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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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軍:荷蘭軍艦上週駛入西沙後 穿越臺灣海峽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分析影響、風險與後續觀察方向
荷蘭皇家海軍德魯伊特號護衛艦在南海西沙羣島周邊放飛艦載直升機後,又穿越臺灣海峽,並引發中共解放軍南部戰區、東部戰區相繼通報,這起事件表面上是一艘歐洲軍艦的區域航行行動,實際上折射出印太安全秩序正在出現更複雜的交會點:南海主權爭議、臺灣海峽航行權利、歐洲國家印太政策,以及中國大陸軍事反應模式,正在同一條航線上被串連起來。
根據報導,中方將荷艦行動定性為「非法侵闖」,並聲稱採取語音警告、警示性電子幹擾、海空兵力跟監警戒等措施;荷方此前則將德魯伊特號在印太地區的部署定位為航行自由、海上安全與深化區域夥伴關係的一部分。這兩種敘事之間的落差,正是當前印太海域爭議的核心:一方強調主權與管控,另一方強調國際水域與航行自由。當爭議區域涉及西沙羣島與臺灣海峽,政治敏感度便顯著升高。
此事件值得關注,不僅因為荷蘭並非傳統上在西太平洋高頻率進行軍事存在的國家,也因為歐洲國家近年逐步提高印太參與度,已不再只是外交宣示。德魯伊特號先抵達菲律賓訪問,再執行「太平洋射手」部署行動,顯示荷蘭正以海軍實際行動回應其對海上安全與航行自由的政策承諾。對區域國家而言,這種歐洲介入既可能提供多邊秩序支撐,也可能增加中方軍事回應的頻率與強度。
因此,這則新聞不能只被視為單一軍艦過航事件,而應被放在更大的公共政策與區域安全框架中檢視:當外國軍艦在南海與臺海行動愈來愈常態化,中方軍事通報愈來愈制度化,區域各方如何避免誤判、管理危機、維持航行秩序,將成為未來安全治理的關鍵課題。
首先,德魯伊特號事件凸顯「航行自由」與「主權聲索」之間的根本衝突。報導指出,荷方將此行動置於印太部署與航行自由任務脈絡之下;中方則將艦載直升機進入西沙空域描述為「非法侵闖」。西沙羣島主權存在爭議,相關海空域的法律地位與權利主張,本來就是南海安全議題中最容易引發摩擦的部分。當軍艦不只是航行,還涉及放飛艦載直升機,對聲索方而言,政治與軍事敏感度自然升高。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中方由南部戰區先就西沙行動發布通報,再由東部戰區就過航臺灣海峽發布新聞稿,顯示中方軍事敘事有意將南海與臺海兩個議題串接起來。南部戰區負責南海方向,東部戰區則面向臺海方向,兩個戰區相繼發聲,某種程度上反映出中方對外國軍艦在其周邊海域連續行動的高度警戒,也顯示其軍事通報已不只是在即時說明,更帶有政治訊號與對外警示功能。
第三,荷蘭軍艦出現在此一海域,說明印太安全議題已非美中雙邊框架所能完全解釋。過去外界談到南海與臺海,多半聚焦美國軍艦過航與中國大陸軍事回應;然而,近年歐洲國家逐步把印太納入安全政策視野,軍艦訪問、聯合演訓、航行自由任務與夥伴關係深化,已成為政策工具之一。荷蘭駐菲律賓大使館所稱「太平洋射手」部署行動,即是這種趨勢的具體展現。
第四,此事也反映菲律賓在區域安全鏈條中的位置。報導提到德魯伊特號於5月22日抵達菲律賓,展開為期3天訪問,隨後發生南海與臺海相關行動。雖然原文沒有指出菲律賓與後續航行之間存在直接操作關聯,但就政策脈絡而言,荷方強調深化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區域夥伴關係,顯示歐洲國家參與印太時,往往會透過港口訪問、外交互動與海上存在形成整體部署。這也使南海周邊國家在大國與域外力量互動中扮演更重要角色。
第五,臺灣海峽在此事件中同樣具有象徵意義。報導指出,德魯伊特號在西沙事件後又穿越臺灣海峽,但中方未說明具體時間。外國軍艦過航臺海,常被許多國家視為維護國際航行權利的展示;中方則往往以跟監警戒方式回應,並透過戰區通報表明立場。這類事件的重點,不一定在於單次過航本身是否立即改變安全態勢,而在於其累積效果:每一次過航、每一次通報、每一次跟監,都會成為區域各方判斷彼此意圖的素材。
更深層來看,這起事件呈現「法理、軍事、外交宣傳」三條線同步運作。荷方以航行自由、海上安全、區域夥伴關係作為任務說明,屬於國際秩序語言;中方以非法侵闖、依法依規、外逼驅離與跟監警戒作為回應,屬於主權維護與軍事管控語言。雙方說法各自指向其政策目標,也各自服務其國內外受眾。這意味著類似事件不只是海上接觸,也是敘事競爭。
從公共政策角度看,歐洲國家增加印太海軍存在,具有兩面效果。一方面,它可強化國際社會對航行自由與海上規則的支持,避免區域秩序完全被單一強權主張改寫;另一方面,若缺乏透明溝通與危機控管機制,軍事平臺在爭議空域與海域接觸,可能提升擦槍走火風險。尤其當電子幹擾、直升機升空、海空跟監等行動交織時,現場指揮官的判斷與剋制就變得格外重要。
第一個問題,是各方對海空域法律地位與行動正當性的認知落差過大。中方稱荷艦直升機「非法侵闖西沙領空」,荷方則將任務放在航行自由與海上安全框架中。當同一行動被一方視為合法自由航行,被另一方視為侵犯主權,雙方便很難透過單純軍事溝通化解根本爭議。這種認知落差若長期累積,會使每一次海上互動都帶有高度政治風險。
第二個問題,是軍事通報容易成為內外宣示工具,進一步壓縮現場彈性。中方通報稱採取語音警告、警示性電子幹擾與跟監警戒等措施,這些說法對外傳達強硬立場,對內也塑造有效處置形象。然而,當軍方公開表述愈強硬,下一次面對類似狀況時,就可能更難降溫,因為任何較溫和的處理都可能被解讀為退讓。
第三個問題,是歐洲印太參與雖有政策正當性,但仍需面對區域安全現實。荷蘭以「太平洋射手」部署展現對海上安全與航行自由的承諾,這符合其作為海洋貿易國家與國際秩序支持者的角色。然而,印太不是抽象的海圖,而是充滿主權爭議、軍事部署與歷史敏感的現場。域外國家若要長期參與,就必須具備更細緻的風險評估與溝通能力,而不只是完成象徵性航行。
第四個問題,是區域危機管理機制仍顯不足。南海與臺海皆有高度軍事密度,但各方之間的互信有限。即使單次事件未必導致衝突,若海空兵力在近距離接觸時出現誤判,例如對直升機航線、電子幹擾強度、跟監距離或警告訊號的理解不同,就可能引發連鎖升高。新聞中提到的電子幹擾尤其值得注意,因為這類措施雖被中方稱為警示性,但其實具有技術風險與操作不確定性。
最直接的風險,是海空近距離接觸造成意外。德魯伊特號是軍艦,艦載直升機也是軍事平臺;中方則出動海空兵力跟監警戒,並稱曾採取電子幹擾。這些元素若同時出現在爭議海空域,就會提升操作複雜度。即使各方主觀上都不希望衝突,現場訊號解讀錯誤、航線判斷失準、通訊中斷或電子幹擾造成設備異常,都可能使局勢快速升高。
第二項風險,是南海與臺海議題被連動化。中方戰區通報的時間與內容,使西沙空域事件與臺海過航被放在同一敘事鏈中。未來若其他域外國家軍艦採取類似航線安排,中方可能更傾向將其視為一套連續挑戰,而非分別看待的航行事件。這將使臺灣海峽面臨更大的外溢壓力,也使南海爭議更容易影響臺海安全氣氛。
第三項風險,是各方國內政治壓力推高對抗姿態。對中方而言,主權與軍事回應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對歐洲國家而言,維護航行自由與支持規則秩序也逐漸成為其印太政策可信度的一部分。當雙方都需要對內外證明立場堅定,政策空間就可能變窄。這種「誰都不能顯得軟弱」的局面,是危機管理中最危險的心理結構之一。
第四項風險,是區域國家被迫承受更高安全壓力。菲律賓在報導中是荷艦訪問對象之一,臺灣海峽則是後續過航地點,兩者都位於印太緊張熱點。域外軍艦增加存在,可能帶來安全合作機會,也可能使周邊國家承受更多來自中方的軍事與外交壓力。對臺灣而言,任何外國軍艦過航臺海,都會被納入中方對臺與對外軍事敘事中,因此必須審慎觀察其對臺海周邊軍事活動頻率的後續影響。
第一,臺灣應持續強化海空域態勢掌握,但避免被動捲入他國行動敘事。德魯伊特號穿越臺灣海峽,對臺灣安全環境具有觀察價值,但臺灣不宜過度政治化詮釋單一事件。較穩健的做法,是透過既有國防與安全機制掌握周邊動態,評估中方是否因外國軍艦過航而增加臺海周邊軍事活動,同時維持公開資訊的精準、剋制與透明。
第二,政府與政策社羣應建立更細緻的「域外軍艦過航臺海」分析框架。不同國家、不同任務、不同航線、不同時間點,其政策意涵並不相同。美國、歐洲國家或其他國家軍艦過航臺海,背後的戰略訊號未必一致。臺灣若只以簡化的支持或反對角度看待,容易忽略其中的風險層次。應從法律主張、軍事態勢、外交訊號、區域連動與中方反應五個面向進行系統評估。
第三,歐洲國家若要持續參與印太,應提高任務透明度與危機溝通準備。航行自由任務的政策意義固然重要,但任務規劃須充分考量爭議空域與海域的風險。尤其涉及艦載直升機起降時,應更清楚界定飛行範圍、通訊程序與緊急應變機制。若相關國家能在任務前後以適當方式說明法律依據與政策目的,有助降低誤判,也能避免中方單方面敘事主導國際觀感。
第四,區域國家應推動更有效的海上危機管理規範。南海與臺海的緊張不會因單一事件消失,因此重點不是期待各方停止所有軍事行動,而是降低互動時的危險性。包括近距離跟監距離、無線電通訊規範、電子幹擾使用限制、軍機與艦載直升機交會程序,都需要更明確的行為準則。即使政治爭議無法解決,操作層次仍可建立最低限度安全規範。
第五,媒體與公共討論應避免把事件簡化為陣營對抗。這起事件確實涉及中方與荷方立場差異,也涉及印太安全秩序競爭,但公共討論若只停留在「誰強硬、誰退讓」的情緒化判斷,將無助於理解風險。更重要的是追問:荷方任務的法律與政策基礎為何?中方反應是否合乎比例?電子幹擾是否增加危險?臺灣海峽航行自由如何在避免衝突下維持?這些問題纔是成熟民主社會應關心的政策核心。
第六,臺灣應加強與理念相近國家在非軍事安全領域的合作,例如海事法治、海上救難、資訊透明、假訊息防制與供應鏈韌性。面對臺海與南海連動升溫,臺灣不必把所有安全政策都軍事化。透過多層次合作提升國際能見度與制度連結,反而能在不挑高軍事風險的情況下,強化自身安全韌性。
未來首先要觀察荷方是否會對中方指控作出更具體回應。原報導中荷方先前已說明德魯伊特號任務關注印太海上安全、航行自由與夥伴關係,但尚未看到針對中方所稱「非法侵闖」與「電子幹擾」細節的完整回應。若荷方後續公開航線、任務性質或法律立場,將有助外界判斷雙方爭議焦點究竟集中在直升機飛行,還是整體航行路徑。
其次,應觀察中方是否把這類事件納入更常態化的軍事通報模式。若未來外國軍艦經南海後穿越臺海,中方均由不同戰區接力通報,代表其正將「南海—臺海」視為一條連續安全帶進行政治與軍事管理。這將使區域緊張更具結構性,也會讓外國軍艦每一次行動都被放大為戰略訊號。
第三,臺灣需關注中方在事件後是否增加臺海周邊軍機、軍艦活動,或以演訓方式回應外國軍艦過航。新聞中東部戰區稱已全程跟監警戒,但未說明具體過航時間,這代表外界仍需透過後續公開資訊判讀臺海實際軍事態勢。若中方只停留在通報層次,風險相對可控;若伴隨大規模軍事活動,則需提高警覺。
最後,這起事件提醒我們,印太秩序已進入多方參與的新階段。荷蘭軍艦的出現,不會是孤立現象;中方的強硬通報,也不會是偶發反應。對臺灣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對單一過航事件作情緒性解讀,而是建立長期、冷靜、精準的風險判讀能力。唯有如此,才能在南海與臺海議題持續交織的局勢中,維持安全判斷的自主性,並為區域穩定保留必要的政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