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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張雄風 臺北12日電)農業部統計,截至今天下午5時,颱風巴威致農損金額達新臺幣2034萬元,以苗栗縣1572萬元最嚴重;若就農產品統計,受損作物主要為柿,損失金額1216萬元。
農業部今天以新聞稿發布「115年巴威颱風農業災情報告」,截至下午5時,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計2034萬元。
縣市受損情形部分,以苗栗縣損失1572萬元(佔77%)、新北市損失203萬元(佔10%)及臺中市損失128萬元(佔6%)較為嚴重。
農產損失方面,估計損失金額1844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199公頃,被害程度21%,換算無收穫面積42公頃。受損作物主要為柿,被害面積65公頃,損害程度29%,換算無收穫面積19公頃,損失金額1216萬元;其次為棗、苦瓜、一期水稻及食用番茄等。
民間設施損失部分,農田流失及埋沒估計損失金額180萬元,主因新北市農田流失1.8公頃;農業設施估計損失金額10萬元,主因桃園市溫網室塑膠布破損。(編輯:李錫璋)11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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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巴威致農損2034萬元 苗栗佔逾7成最多 | 生活 | 中央社 CNA
說明事件的人事時地物與核心背景
農業部截至7月12日下午5時統計,颱風巴威造成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損失共新臺幣2034萬元。各縣市以苗栗縣災情最嚴重,損失1572萬元,佔整體約77%,超過總額七成;其次為新北市203萬元,佔10%,臺中市128萬元,佔6%。從損失分佈來看,災情明顯集中於苗栗,其他地區雖也出現農作物、農田或設施受損,但金額與苗栗仍有相當差距。
農產損失是此次農損的主要部分,估計達1844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共199公頃,平均被害程度21%,換算無收穫面積約42公頃。其中以柿受創最重,被害面積65公頃、被害程度29%,換算無收穫面積19公頃,損失金額達1216萬元,約佔全部農損六成,也佔農產損失的大部分;其後受損作物包括棗、苦瓜、一期水稻及食用番茄等。這反映颱風帶來的風雨對正處於生產階段的作物造成直接衝擊,並可能影響農民後續採收與收益。
除農作物外,民間設施也有損失。農田流失及埋沒估計損失180萬元,主要是新北市有1.8公頃農田流失;農業設施損失則約10萬元,主因桃園市溫網室塑膠布破損。整體而言,本次災損以作物本身為主,農田與設施損害佔比較低;後續災情金額仍可能隨地方查報與勘查進度調整。
農業部彙整災情指出,截至12日下午5時,颱風巴威造成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損失共新臺幣2034萬元。從縣市分佈來看,苗栗縣損失1572萬元,佔整體77%,災損明顯集中;其次為新北市203萬元,佔10%,臺中市128萬元,佔6%。前三個縣市合計已佔整體損失九成以上,顯示各地受災程度差異顯著,其中苗栗是此次農業災情最嚴重的地區。
若依損失類型觀察,農產損失估計1844萬元,是整體災損的主要來源。農作物被害面積199公頃,平均被害程度21%,換算無收穫面積42公頃。受損作物以柿最為嚴重,被害面積65公頃、損害程度29%,換算無收穫面積19公頃,損失金額達1216萬元,約佔農產損失三分之二;棗、苦瓜、一期水稻及食用番茄等作物也受到影響。這些數據顯示,此次災損不僅有明顯地域集中現象,也高度集中於特定果樹作物。
民間設施方面,農田流失及埋沒損失估計180萬元,主要來自新北市1.8公頃農田流失;農業設施損失則估計10萬元,主因是桃園市溫網室塑膠布破損。相較於作物本身,設施損失金額較低,但農田流失涉及耕地條件受破壞,後續復原可能不只影響當期收成,也關係到農地能否儘快恢復生產。由於統計截至當日下午5時,相關數字仍屬階段性彙整,實際損失仍須視後續查報結果而定。
第 3 節【影響分析】
颱風巴威造成的農業損失呈現明顯地域集中。截至農業部統計時間,整體農損達新臺幣2034萬元,其中苗栗縣損失1572萬元,佔總額77%,遠高於新北市的203萬元與臺中市的128萬元。這顯示災害衝擊並非平均分佈,而是與各地作物種類、種植面積及受風雨程度密切相關。苗栗農損佔比逾七成,地方農戶承受的生產與收入壓力相對突出,後續災損查報、復耕協助及相關救助措施,預期將以受創較重地區為優先。
從損失結構來看,農產損失1844萬元,佔整體農損的大部分,受害作物又以柿最為嚴重。柿受害面積65公頃、損害程度29%,換算無收穫面積19公頃,損失金額1216萬元,反映單一作物受災已對整體損失形成關鍵影響。棗、苦瓜、一期水稻及食用番茄等作物也受到波及,可能使部分農民面臨產量下降、品質受損與採收收益減少等問題。由於統計是在災後短期內彙整,後續若田間損害持續顯現,仍需留意災情數字是否調整。
除作物外,新北市因1.8公頃農田流失,造成農田流失及埋沒損失180萬元;桃園市另有溫網室塑膠布破損,農業設施損失10萬元。相較於短期作物減產,農地流失與埋沒可能牽涉整地、排水及耕作條件恢復,復原所需時間較長。整體而言,本次災損不僅影響當期收成,也凸顯極端天候下果樹、蔬菜與農業設施的防災韌性需求。
第 4 節【延伸觀察】
從災損分佈來看,颱風巴威對農業的衝擊高度集中於特定地區與作物。苗栗縣損失達1572萬元,佔整體農損77%,明顯高於新北市與臺中市;農產品損失則以柿最為嚴重,損失1216萬元,約佔農產損失三分之二。柿的被害面積65公頃、損害程度29%,換算無收穫面積19公頃,顯示此次災害不只是廣泛影響農地,更對主要產區及特定作物形成集中打擊。棗、苦瓜、一期水稻與食用番茄等也受到波及,後續仍須留意災情查報更新,以及受損作物產量與品質的變化。
整體農損2034萬元中,農產損失1844萬元,佔絕大部分;民間設施損失相對較少,但新北市有1.8公頃農田流失,估計損失180萬元,反映豪雨或水流除造成當期作物損害,也可能破壞耕作基礎。桃園市另有溫網室塑膠布破損,顯示設施農業同樣面臨強風威脅。由於目前數據為截至當日下午5時的估計,實際損失仍可能隨地方勘查而調整。災後工作除清理農地、修復設施,也需評估補植、復耕與後續採收安排;若損害集中於產季或主要產區,短期供應與農民收入承受的壓力,可能比總額呈現的影響更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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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巴威致農損2034萬元 苗栗佔逾7成最多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分析影響、風險與後續觀察方向
第 1 節【評論導言與問題診斷】
颱風巴威造成的農業災損,截至農業部統計當日下午5時已達新臺幣2034萬元,其中苗栗縣損失1572萬元,佔整體約77%,顯示災情高度集中於特定產區。若從品項觀察,柿的損失金額達1216萬元,不僅佔農產損失1844萬元的大半,也超過全部農損的一半;其被害面積65公頃、被害程度29%,換算無收穫面積19公頃。這些數據指出,本次災害並非各地、各類作物平均受創,而是對苗栗及柿產業形成格外明顯的衝擊。對依賴單一作物收入的農戶而言,損害也不只是眼前落果或減產,還可能牽動分級、包裝、運輸與後續銷售安排,使產區承受比總額更集中的經營壓力。
然而,「農損2034萬元」仍只是特定時間點的初步估計,不能直接視為最終損失。災後通報往往會隨道路恢復、田區勘查及農民申報而調整,尤其偏遠地區或受淹、流失農地,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整確認。原文另指出,農田流失及埋沒損失180萬元,主要來自新北市1.8公頃農田流失;農業設施損失則為10萬元,主因桃園市溫網室塑膠布破損。這也說明金額較小不等於影響輕微:農田流失涉及生產基礎受損,復耕所需時間與成本未必能由當下估值充分呈現。
因此,問題診斷不能停留在縣市損失排行榜,而應進一步辨識災害風險為何集中。全體農作物被害面積199公頃、平均被害程度21%,換算無收穫面積42公頃,但平均值可能掩蓋不同作物、地形與產區間的落差。後續政策判斷應關注災損查報是否完整、救助資格與認定能否及時銜接,以及高風險產區的防災設施、排水與產銷調節是否足以支撐復原。唯有把總額拆解為作物、生產基礎與區域脆弱度,才能避免以單一數字淡化農民實際承受的損失。
第 2 節【深度分析】
此次颱風巴威造成的農業損失呈現高度集中現象。截至農業部統計時間,整體農損為2034萬元,其中苗栗縣達1572萬元,佔總額77%,遠高於新北市與臺中市。從作物別觀察,柿的損失金額為1216萬元,約佔全部農損六成,也佔農產損失的大部分,顯示災情並非平均分佈,而是集中於特定產區與作物。這種集中性意味著,即使全國農損總額看似有限,對主要受災地區的果農而言,衝擊仍可能相當沉重,尤其果樹從栽培、管理到採收需要較長時間,受損後不一定能在短期內重新取得同等收益。
統計中的「被害面積」、「被害程度」與「換算無收穫面積」也須分開理解。此次農作物被害面積199公頃,平均被害程度21%,換算無收穫面積42公頃,並不代表199公頃全部失去收成,而是依各地實際受損比例折算。柿的被害面積65公頃、損害程度29%,折算無收穫面積19公頃,反映其受創程度高於整體平均。這類折算有助於統一估計損失,卻未必能完整呈現落果、果實外觀受損、品質下降或後續樹勢恢復等差異,因此最終影響仍有待後續勘查與產地回報。
此外,農產損失1844萬元,佔整體損失的核心;民間設施方面則以新北市1.8公頃農田流失造成的180萬元損失為主,另有桃園市溫網室塑膠布破損10萬元。兩者性質不同:作物受害直接影響當期收成與農民收入,農地流失、埋沒及設施毀損則可能增加復耕成本,並延長恢復生產所需時間。災後處理因此不能只看總金額,還應辨識作物損失與生產基礎受損的差別。
目前數據是截至當日下午5時的階段性統計,後續仍可能隨勘查進度調整。真正需要關注的,不只是農損總額是否增加,也包括苗栗柿農的受災認定、復耕需求,以及棗、苦瓜、一期水稻與食用番茄等作物的後續損害是否陸續浮現。面對氣象災害,及時盤點區域與作物風險,才能讓救助、復原資源更精準地投入受創最深的產地。
第 3 節【風險評估】
此次颱風巴威造成的農業損失雖暫估為新臺幣2034萬元,但風險並非平均分佈,而是高度集中於特定縣市與作物。苗栗縣損失1572萬元,約佔整體77%,顯示當地農業生產承受主要衝擊;受損作物又以柿最為嚴重,損失1216萬元,佔農產損失相當高的比重。這種「地區集中、品項集中」的災損結構,代表相關產區的農民可能同時面臨產量下降、商品外觀受損、可售比例降低及短期現金流喫緊等問題。若同一產區的採收、分級與運銷作業也受天候影響,個別農戶的實際經營壓力可能高於目前帳面損失所呈現的程度。
目前統計截至當日下午5時,屬災後初步彙整,後續仍存在損失上修風險。農作物受害面積199公頃、平均被害程度21%,換算無收穫面積42公頃,但部分作物的傷害未必能在風雨過後立即確認,例如果實擦傷、落果後品質下降、植株受損或田區積水造成的延遲性影響,都可能隨勘查與採收進度逐步浮現。柿的被害程度達29%,又是此次損失金額最高的作物,因此後續品質、採收量及市場供應變化值得持續觀察。棗、苦瓜、一期水稻與食用番茄等作物亦有受損,若災後再遇持續降雨,田間復原與病害管理的難度可能增加。
基礎生產條件同樣不可忽視。新北市有1.8公頃農田流失,相關損失估計180萬元;這類災害不只影響當期收成,也可能涉及土壤、灌排與耕作條件修復,復耕時間通常比單純作物損傷更難掌握。桃園市溫網室塑膠布破損金額雖僅估10萬元,仍反映設施農業面對強風的脆弱環節。整體而言,短期風險在於災損認定、救助與復耕資源能否及時到位;中期則應關注產區收入恢復、農地修復及作物供應波動。由於目前資訊僅為單一時間點的估算,不宜直接推論全國性供應短缺或價格必然上漲,仍須等待後續災情更新與市場資料驗證。
第 4 節【應對建議與後續觀察】
目前農損統計為災後初步彙整,後續仍應持續進行田間勘查與滾動更新,尤其苗栗縣損失達一千五百七十二萬元,佔整體逾七成,且柿的損失金額達一千二百一十六萬元,顯示災情高度集中於特定地區與作物。主管機關應優先協助受災農民完成災損認定、拍照存證及相關申報程序,並清楚公佈申請條件、期限與所需文件,避免農民因資訊落差錯失救助機會。對於棗、苦瓜、一期水稻及食用番茄等受損作物,也不宜因金額較低而忽略,仍須掌握落果、倒伏、淹水及病害延後出現等情形,以免初估低估實際損失。
復原工作不能只停留在現金救助。柿的被害面積與損害程度相對突出,地方農政及農業技術單位可依產區需求,提供清園、樹勢恢復、病蟲害防治及採收後處理等技術協助,並關注產量減少是否影響農民收入與後續市場供應。新北市另有農田流失一點八公頃,顯示部分災區面臨的不只是當季作物損失,也涉及耕地復原、排水與邊坡穩定等問題;相關處置應先確認安全及復耕條件,再安排修復順序。桃園溫網室塑膠布破損雖然目前估計金額有限,仍可作為檢視設施抗風能力與固定方式的案例。
後續觀察重點包括災損金額是否隨查報增加、苗栗柿農的復耕與收成狀況,以及受損農田能否在合理時間內恢復使用。從風險治理角度看,政府亦可檢討產區預警資訊是否及時、農業設施是否需要強化,以及農民對天然災害救助與農業保險的理解及使用情形。由於此次損失集中度高,政策資源應依實際災情精準投入,同時保留對其他縣市後續災損的查覈空間,才能兼顧緊急救助、產業復原與下一次極端天候來臨前的韌性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