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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臺北10日電)新華社報導,中國交通運輸部組織在臺灣島以東海域的「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今天結束,宣稱在5天期間派出4艘船艦,點驗過往船舶198艘次。這次中國公務船以日菲談判當外衣,藉由海警及海事船侵擾臺灣東部海域,海巡署昨天表示,已超前部署艦艇,全程併航監控。
日本與菲律賓在5月28日峯會後發布聯合聲明,宣佈啟動專屬經濟區(EEZ)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中國外交部表達反對,主張中國在臺灣以東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中國海警局6月1日即派遣岱山艦編隊在臺灣以東海域展開「執法巡查」,其後又派出多艘船艦侵擾臺灣以東海域與日本EEZ海域。
新華社傍晚報導稱,6月6日至10日,中國交通運輸部組織福建海事局、廣東海事局、東海航海保障中心、東海救助局共同執行「臺灣島東部海域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展開海上巡航執法,掃測臺灣島東部等重點海域。
報導宣稱,「這是針對日本和菲律賓單方面宣佈啟動臺灣島以東『海域劃界談判』、嚴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採取的必要行動」。
報導說,中國派遣萬噸級海事巡邏船「海巡09」輪、臺灣海峽大型巡航救助船「海巡06」輪、專業海道測量船「海巡08」輪、專業救助船「東海救113」輪共同執行這次行動,並聲稱「點驗過往船舶198艘次,糾正船舶違章違法行為3艘次」。
針對中國這項侵擾行動,海巡署9日表示,中國5艘公務船當天上午已遠離臺灣海域,期間曾對3艘航經商貨輪假冒管轄權廣播詢問,海巡艦艇立即嚴正回應「中國違反國際法,不必理會騷擾」。
陸委會3日強調,臺灣將與日菲持續協商海事議題,不需要中共越俎代庖。(編輯: 楊昇儒 /邱國強)1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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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擾臺灣以東海域5天 中國宣佈巡航行動結束 | 兩岸 | 中央社 CNA
說明事件的人事時地物與核心背景
中國交通運輸部宣稱,6月6日至10日在臺灣島以東海域執行「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由福建、廣東海事單位及相關航保、救助部門參與,派出「海巡09」「海巡06」「海巡08」及「東海救113」等4艘船艦,進行巡航、掃測與所謂點驗作業。新華社報導稱,5天內點驗過往船舶198艘次,並糾正3艘次船舶違章違法行為,行動於10日結束。
這次行動的背景,與日本、菲律賓5月28日峯會後宣佈啟動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有關。中國外交部對此表達反對,並主張在臺灣以東海域擁有相關海洋權益;中國海警局隨後於6月1日起派艦在臺灣以東海域展開「執法巡查」,之後又有多艘公務船進入臺灣以東及日本專屬經濟區相關海域活動。
臺灣方面將此視為中國公務船藉日菲海域談判議題,對臺灣東部海域進行侵擾。海巡署表示已超前部署艦艇,全程併航監控;並指出中國公務船曾對航經商貨輪廣播詢問、假冒管轄權,海巡艦艇已即時回應,強調中國行為違反國際法,提醒船舶不必理會騷擾。陸委會則表示,臺灣將與日本、菲律賓持續協商海事議題,不需要中共越俎代庖。
中國方面主張,這次由交通運輸部組織福建海事局、廣東海事局、東海航海保障中心及東海救助局,在6月6日至10日於臺灣島東部海域執行「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是針對日本與菲律賓宣佈啟動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所採取的「必要行動」。中國並宣稱共派出「海巡09」、「海巡06」、「海巡08」及「東海救113」等4艘船艦,5天內點驗過往船舶198艘次,並糾正3艘次所謂違章違法行為。
臺灣方面則將此定性為中國公務船侵擾臺灣東部海域,認為中方是以日菲談判為藉口,藉海警及海事船擴大在相關海域的存在。海巡署表示,已超前部署艦艇並全程併航監控;在中國船艦曾對航經商貨輪假冒管轄權廣播詢問時,臺灣海巡艦艇也立即回應,指中國違反國際法,提醒船舶不必理會騷擾。陸委會則強調,臺灣將與日本、菲律賓持續協商海事議題,不需要中共越俎代庖。整體來看,雙方爭點不只在船艦活動本身,也涉及臺灣以東海域權益、日菲海洋邊界談判,以及中國試圖藉公務船行動強化其主張的政治意涵。
中國以日本、菲律賓啟動海域劃界談判為由,派出海警與海事船艦在臺灣以東海域巡航、掃測,凸顯北京試圖把對臺灣周邊海域的主張具體化為執法行動。這類行動不只是宣示立場,也可能透過對商貨輪廣播詢問、點驗船舶等方式,製造「管轄」印象,進一步壓縮臺灣在周邊海域維持正常航行秩序的空間。海巡署全程併航監控並即時回應,則是在避免中國單方面說法被默認,同時維持商船航行信心。
此事也牽動區域海洋治理與外交互動。日本與菲律賓談判原本涉及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劃界,中國將臺灣以東海域納入自身權益敘事,等於把兩國協商與臺海議題連結,增加周邊國家處理海事問題的政治壓力。對臺灣而言,後續除了持續與日菲就海事議題溝通,也需強化海巡與航安資訊應處,避免中國公務船以「執法」名義反覆侵擾,形成常態化灰色地帶壓力。
這起事件不只是單次海上巡航,更凸顯中國試圖把臺灣以東海域納入其海事執法敘事的趨勢。原文顯示,中方以日本、菲律賓啟動海洋邊界談判為理由,宣稱採取「必要行動」,並派出海警、海事與救助等不同性質船艦進入相關海域活動。這種做法一方面可對外塑造其具有管轄權的印象,另一方面也可能藉由對商船廣播、點驗船舶等動作,測試周邊國家與臺灣執法單位的反應。
值得注意的是,臺灣以東海域牽涉航運安全、漁業活動與區域海洋秩序,也連結日本、菲律賓等國的海域利益。中國選在日菲發布聯合聲明後加大行動,反映其不願讓相關海域劃界議題在沒有中方參與下推進;但臺灣方面則由海巡署全程併航監控,並在中方對商貨輪廣播時即時回應,意在避免中國將「執法」包裝成既成事實。
後續觀察重點,在於類似行動是否常態化,以及中國是否持續混合運用海警、公務船與測量船,擴大對臺灣周邊海域的灰色地帶壓力。若此類巡航不斷重複,臺灣除了強化海巡部署,也需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溝通海事規範,避免國際航行秩序被單方面主張逐步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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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擾臺灣以東海域5天 中國宣佈巡航行動結束 | 兩岸 | 中央社 CNA
分析影響、風險與後續觀察方向
中國宣佈在臺灣以東海域進行5天「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後結束,表面上以日本、菲律賓啟動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為由,實際上更像是把外交爭議轉化為海上執法存在的展示。從新聞所呈現的時間軸來看,中國海警與海事船在日菲聯合聲明後迅速進入相關海域,並以「巡航執法」「掃測」等名義點驗過往船舶,這不只是單次海上行動,而是透過公務船常態化出現,試圖塑造其對臺灣以東海域具有管轄權的政治訊號。
問題的核心不在於中國宣稱點驗了多少船舶,或糾正了幾起所謂違章,而在於這類行動本身是否具有國際法基礎,以及是否刻意模糊臺灣、日本、菲律賓相關海域權益的邊界。中國以「反對日菲談判」作為理由,卻派船到臺灣以東海域執法與廣播詢問航經商船,等於把第三方海洋劃界議題延伸成對臺灣周邊海域的主權與管轄壓力。海巡署回應中國違反國際法、要求船舶不必理會騷擾,顯示臺灣方面已將其視為灰色地帶操作,而非單純航行活動。
這起事件也凸顯臺灣東部海域的重要性正在上升。過去外界談及中國對臺壓力,多聚焦臺灣海峽與西南空域;但這次行動指向臺灣以東,並牽動日本、菲律賓的海洋權益安排,顯示北京正在把壓力面向擴展到更廣的第一島鏈海域。對臺灣而言,真正的挑戰不只是即時監控與併航應處,更是如何避免中國藉由一次次「巡查」「執法」「救助」「測量」累積既成事實。若國際社會只把這視為短暫海上摩擦,可能低估其背後對區域秩序與航行自由的長期侵蝕。
中國這次以「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包裝對臺灣以東海域的巡航,表面上回應日本與菲律賓啟動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實際上更像是藉機把兩岸政治主張外溢到西太平洋海域秩序。從新聞內容可見,中國不只派出海警,也動員海事、航保、救助等不同系統船艦,並以「點驗」過往船舶、廣播詢問商貨輪等方式,製造其在臺灣以東海域具有管轄權的既成印象。這類行動未必以立即衝突為目標,而是透過公務船常態化出現,逐步測試周邊國家與臺灣海巡的反應界線。
值得注意的是,臺灣以東海域並非傳統上中國公務船最頻繁施壓的方向。相較於臺海中線、金馬周邊或南海爭議,東部海域連結日本、菲律賓與西太平洋航道,具有更高的戰略延伸意義。中國主張在臺灣以東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並反對日菲談判,本質上是把「臺灣屬於中國」的政治立場轉化為海洋權益主張;若周邊國家或商船在實務上接受其查詢、點驗或航行指示,就可能被中國用來累積宣傳上的「管轄」敘事。因此,海巡署即時併航監控並對商船表明「不必理會騷擾」,不只是現場執法應處,也是在阻斷中國將行政動作轉化為法律或政治效果。
這起事件也凸顯臺灣海洋安全面臨的灰色地帶壓力。中國沒有宣佈軍事演習,卻以執法、測量、救助等名義部署公務船;沒有直接封鎖航道,卻透過廣播、點驗與巡查製造幹擾。這種低強度、高頻率的行動,會增加臺灣海巡與周邊國家的應變負擔,也考驗日、菲與臺灣在海事資訊交換、航行安全通報及現場協調上的默契。未來類似行動即使宣告結束,也不代表壓力消失;更可能成為中國反覆操作的樣板。臺灣需要持續把現場事證透明化,並與理念相近國家維持海事議題協商,避免中國單方面敘事在國際海域秩序中被默認。
這次中國以「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名義,在臺灣以東海域連續活動5天,表面上指向日本、菲律賓啟動海域劃界談判,實際風險則在於北京把對第三方外交協商的不滿,轉化為對臺灣周邊海域的常態化壓力。相較於軍機、軍艦繞臺,海事、海警、救助與測量船等公務船出現,具有灰色地帶操作特徵:它們不一定立即升高為軍事衝突,卻能藉由廣播、點驗、巡航、掃測等方式,製造「中國具管轄權」的既成印象,進而幹擾商船航行判斷與周邊國家執法默契。
風險的第一層,是海上秩序被刻意模糊。原文提到中國船艦曾對航經商貨輪廣播詢問,海巡署則回應不必理會騷擾;這顯示現場並非單純宣示,而是已觸及第三方船舶的即時行為。若類似行動反覆發生,商船、保險業者與航運公司可能被迫把臺灣以東航道視為政治風險較高區域,增加通行成本與不確定性。第二層風險,是日菲與臺灣海事協商空間遭中國外力介入。中國主張臺灣以東海域涉及其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棚,目的不只是否定日菲談判,也是在國際法與輿論場上壓縮臺灣作為利益相關方的存在。
第三層風險則是擦槍走火。海巡署已超前部署艦艇並全程併航監控,這是必要的執法回應,但當雙方公務船在同一海域近距離對峙,任何廣播誤判、航向交錯或對商船的重複幹預,都可能使現場緊張升高。北京宣佈行動結束,不代表壓力解除;更可能代表一次測試告一段落,未來仍可能在特定外交節點重演。臺灣的關鍵在於持續公開事證、穩定執法節奏,並與日菲等相關方維持溝通,避免中國把短期侵擾包裝成長期規則。
面對中國以「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名義進入臺灣以東海域,臺灣的首要應對仍是穩定、透明且持續的現場掌握。海巡署已採取超前部署、併航監控,並在中國公務船對商貨輪廣播時即時回應,這類作法有助於避免中國單方面塑造「實際管轄」印象。後續應持續將相關航跡、廣播內容與執法互動整理成可公開說明的事證,在不影響勤務安全前提下適度揭露,讓國內外社會理解事件並非單純海事巡航,而是牽涉中國藉公務船擴張海上存在的灰色地帶操作。
外交與法理面上,臺灣應持續與日本、菲律賓就海事安全、漁業活動、航行秩序及突發事件通報保持溝通。中國反對日菲啟動海洋邊界談判,並主張臺灣以東海域相關權益,正是將兩岸政治主張延伸到區域海洋秩序的表現。臺灣雖非相關談判的直接一方,仍應強調自身周邊海域安全與航行自由不可由中國代為詮釋;同時也要避免讓事件被北京包裝成單純的「主權執法」敘事。對外訊息應聚焦國際法、商船安全與區域穩定,而非落入中國設定的政治框架。
後續觀察重點有三:第一,中國是否將這次五天行動常態化,未來以海警、海事、測量或救助船輪番出現,逐步提高臺灣東部海域的壓力;第二,中國是否持續對過往商船進行廣播、點驗或要求配合,藉此測試各國船舶與臺灣執法能量的反應;第三,日菲談判進程是否再度成為中國出動公務船的藉口。若類似行動反覆發生,臺灣除了現場監控,也必須強化跨部會資訊整合與國際溝通,把每一次侵擾都轉化為揭露灰色地帶壓迫的證據,而不是讓對方在模糊與疲乏中累積既成事實。